商家合作协议范本(精选10篇)
商家合作协议范本 第1篇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 系,现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及意义
实现联合发展,推动双方在甲方开发和管理的项目中的紧密合作。第二条 合作主体
(一)甲乙双方作为各自分支机构的投资方或管理方,代表各自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保证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指导各自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签订具体的项目租赁合同,甲乙双方为此向各自的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三条 合作范围
甲方开发和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内的项目。
第四条 合作方式
对甲乙双方已确定的合作项目,甲方承诺将项目中的部分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诺将承租项目中的部分物业用于开设
品牌的。
第五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五年,从 2010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15 年03月31日止。第六条 乙方的合作条件
乙方提供开设 需的详细条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选址条件》; 附件二:《物业条件》; 附件三:《租赁条件》。第七条 合作项目的确认方式
(一)甲方将具备合作条件的项目资料(包括项目位置、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工程进度等)提供给乙方;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一个月内,应给予甲方明确的书面回复,确定进驻或放弃进驻;
(三)乙方确认进驻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的进驻确认书。同时,甲方应将项目征地、规划审批等进展信息定期通报给乙方。在该项目相关征地手续、规划审批手续办妥后的三个月内,甲乙双方确定相关合作条件,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确定进驻意向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购置土地的相关工作,尤其是提供甲方向政府等有关部门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保密,且仅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用,如确需对外披露,应征得对方的同意;
(二)若因项目开发推广需要,在双方均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可向社会公开项目合作的相关信息。
(三)双方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享有优先权。
(四)本协议是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当本协议内容与《租赁合同》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一)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在本协议中载明之地址,任何更改上述地址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更改,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二)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挂号/特快专递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3日视为送达,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四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肆份协议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选址条件》 附件二:《物业条件》 附件三:《租赁条件》
附件四: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家合作协议范本 第2篇
网址:
联盟商家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原起和目的通过调查分析,XXXXXX与XXXXX客户群属于同一目标群体,为了更好,更有效的为会员服务;以期通过彼此的合作,实现相互促销,资源共享,提供会员增值服务等,从而达到双赢目的。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等规格、形式的宣传品互换,增加双方宣传力度和范围。
1)甲方在乙方:
2)乙方可在甲方:
2.甲、乙双方同等价值的赠品互换,增加彼此营业额。
甲方提供张价值元的及张价值元的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商家合作协议范本 第3篇
(一)网络团购发展回顾
网络团购最早产生于美国,第一个B2C网络团购网站Mobshop成立于1998年,随后美国和英国出现了一大批类似的团购网站。Kaffman在2002年将网络团购定义为:所谓的线上集体购物是指利用网络联合有意愿购买的消费者提高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进而以较低廉的价格来购买商品。需要说明的是,网络团购与团购网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只有由卖家发起的网络团购和第三方发起的网络团购才会以团购网站的经营模式去实施网络团购,而由买家发起的也就是网民自发组织的网络团购,这中间是并不存在专门的团购网站的。
从2002年的随后几年,中国也陆续出现许多较为成功的网络团购网站,如篱笆网、淘宝网团购专区、上海团购网等。尽管都属于团购网站,但实际上从篱笆网到上海团购网的发展过程,团购网站的经营模式已经产生了很多新的变化。
(二)Groupon式团购网站的创立及其新特征
2008年成立的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团购网站模式,并因此被称为开创了网络团购2.0时代。而中国第一家仿Groupon网站“满座网”也于2010年1月16日正式上线。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12月底,我国国内初具规模的网络团购企业数量已达1880家,其中尚未包括未开团、或已倒闭的713家团购网站,及刚开团或开团次数很少的小型团购网站。
国内2010年1月以后出现的、模仿Groupon的团购网站,即Groupon式团购网站(主要的代表网站有:拉手网、美团网、满座网等)它们的运营模式特征主要为:第一,通过线下搜集商家,建立合作关系,约定好相应的佣金提成以及团购成功的人数条件等;第二,将该商家提供的商品(包括实物类和服类务),制作成一笔团购信息,置于网站上;第三,通过邮件、虚拟社区等通讯手段以及“邀请好友返利”等价格激励措施,在网站上募集消费者;第四,消费者通过在线支付商品货款,网站向其发送用于消费的电子券,从而完成团购交易。
二、非Groupon式团购网站与商家合作关系的法律分析
在团购网站发展的三个阶段过程中,由于篱笆网和淘宝网团购专区在运营模式上具有的同质性,所以需要比较的就是三类网站,即:为商家发起网络团购提供平台的的网站(以篱笆网和淘宝网专区为代表)、上海团购网以及Groupon式团购网站。
(一)篱笆网和淘宝网团购专区与商家合作关系的法律分析
篱笆网和淘宝网团购专区在经营模式的本质上和传统电子商务中的虚拟商铺一样,由不同商品的经销商租用其虚拟空间来出售各种商品。只不过它们是由商家发起的团购,是商家利用了网站提供的电子平台而实施的跟买家的团购活动。篱笆网和淘宝网团购专区实质都是由卖家发起的团购,只是利用了网站提供的电子平台,而并非是由这两个网站本身来组织和实施团购活动。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篱笆网和淘宝团购专区为商家提供了一种网站交易平台使用的服务,二者应当是一种简单的电子平台服务合同关系。
(二)上海团购网与商家合作关系的法律分析
上海团购网的特色在于它作为第三方,提供募集后协商的专门的现场团购模式。它的运作流程为由上海团购网主动联系销售商或厂家、组织团购,并在网站上公布团购的时间、地点、参与的厂商等信息,募集买家参与当日的团购活动。因此可以讲,上海团购网作为第三方已经开始参与到了线下商家和买家之间的团购关系之中。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上海团购网作为独立的中介,线下募集商家、线上组织消费者并促成其和商家的团购成交,应当可以认定其跟商家是一种居间合同的关系。
三、Groupon式团购网站与商家合作关系的法律分析
(一)界定Groupon式团购网站与商家合作关系的两大关键点
由Groupon式团购网站的运营模式可知,Groupon式团购网站实质上是凭借网站的主体以卖家的身份直接参与到了和用户的团购关系中去了。而进一步对比三类团购网站的不同运作模式可以发现,三类网站参与团购交易的程度是不同的、且应当是依次递增的。篱笆网和淘宝网团购专区根本就没有参与网络团购,二者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而已;上海团购网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了团购关系,但处于商家和用户团购关系之外的居间地位;而Groupon式团购网站跟上述两种模式又明显不同,它实际上已经上是接受商家的委托,并且是以卖家的身份直接进入到了网络团购的关系中间去。它线下募集商户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采购商品的行为,后续的线上议价和线上支付则直接与消费者发生了团购这一买卖关系。
第一,它采用了电子券的方式来实施团购,即一旦团购成功,就会收到网站发送的电子券,而电子券上除了包含商家的信息之外,毫无例外都会标明是具体购买的团购网站的名字;第二,Groupon式团购网站都会要求消费者直接将团购商品的费用汇入网站的指定账户,团购才能顺利完成。
电子券的运用,说明Groupon式团购网站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与消费者(也就是委托人之外的第三人)签订了团购买卖合同。这就表明网站跟商家以及消费者之间就已不再属于居间性质的合同关系。因为根据居间合同的特性,居间人只须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无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当事一方签订直接的买卖协议。此外,将货款直接打入到网站账户的行为更是完全不同于先前两类团购网站的经营模式,而这也更加有利于对网站是团购交易当事人一方的事实的肯定。
(二)Groupon式团购网站与商家合作关系的法律本质
从以上两点得知,在Groupon式团购网站模式下,网站和商家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彻底突破了前两类网站模式下的三者关系。Groupon式团购网站和商家之间首先应当是一种委托关系,然后商家又以自己的名义跟消费者发生了直接的团购交易关系,进而Groupon式团购网站又从商家处获得相应的佣金报酬。
符合上述特征的,即在委托人的授权下,受托人(网站)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在现行合同法上总共有两类制度。包括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和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间接代理制度以及合同法第二十二章规定的行纪合同制度。而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这里所说的“知道”不仅包括是否知道具体的被代理人,而且要知道代理关系的内容。如果第三人在订约时只是知道有委托关系,但并不知道具体的委托人和委托内容,或者即使在第三人订约后知道具体的委托人和委托内容,则此种情况也应属于行纪而不属于间接代理”。
消费者在与网站实施团购行为的时候,网站采用的都是电子合同的形式,也叫做点击合同,即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提供标准化合同,相对人以“点击”行为表示承诺从而缔结的电子合同。而一般而言,在消费者“点击”的过程中是不可能知道网站接受委托的“被代理人”的,更不可能知道“代理关系的内容”。而无论是电子券上有关商家信息还是团购网站页面上对商家的披露,都只是对网站所提供“商品”内容的一种说明和宣传,类似于实务类产品中对商品“产地”以及“性能”的一个标注。它并不是间接代理制度中对“被代理人”以及“代理关系的内容”的披露。在“美团和DQ纠纷”一案中,实际上和美团网签署网络服务协议的是上海适达餐饮管理有限公(DQ“冰雪皇后”在中国的总加盟商)而这一点作为消费者在和网站实施团购交易的时候是完全无从知晓的,无论是在电子券还是当时的团购网页上都没有这一信息。只是在美团网和“DQ”发生了纠纷过后,才由美团网对此事项进行了披露。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将Groupon式团购网站、商家和消费者三者间关系界定为行纪合同关系更为合理。
四、对“美团和DQ团购无效”事件的反思
Groupon式团购网站作为一种混合型平台服务提供者,其首先和商家之间成立内部的委托关系,继而与消费者成立外部的买卖合同,而由这两个独立的合同又共同构成网站、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行纪合同关系。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也就是说,行纪人不得以其与商家之间的委托合同无效为由而主张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消费者与团购网站实施了团购交易,遇到消费纠纷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其责任应当直接归属于团购网站。而至于如何解决具体的纠纷,那么完全可以依据现行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来界定团购网站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分配。
在“美团和DQ团购无效”一案中,美团网启动了所谓的“先行赔付机制”,即“按每单返还50元方式先行赔付参与此次团购的美团网会员”,被相关媒体质疑为“割肉”打诚信牌。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先行赔付”的提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美团网和商家以及消费者之间是一种行纪性质的合同关系,那么它跟作为第三人的消费者发生交易行为的效力将由其自身直接承担。所以,既然消费者跟美团的团购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那么作为合同当事一方的美团网就应当负担履行合同的义务。美团网和商家合作关系的效力并不影响其和消费者之间合同的效力。因此,当美团网因为跟商家合作关系破裂而影响其自身跟消费者合同的履约能力的时候,美团网完全有责任承担对消费者的违约赔偿义务。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而事实上,美团网正是以预收款的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从这两个方面来讲,美团网“先行赔付”的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所以无论如何,在“美团和DQ团购无效”这个事件中,美团理应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赔偿义务,即退回预付款及其利息,以及消费者相应的合理支出。“先行赔付”的提法严重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也远非相关媒体报道的那样,认为这是团购网站的一种额外义务,甚至认为这是美团网建立团购新规的创举。
摘要: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发现,在不同的网络团购环境下,电子券的运用和网站收取货款是两个关键要点;团购网站和商家具有完全不同性质的合作关系,即;Groupon式团购网站和商家之间首先应当是一种委托关系,然后商家又以自己的名义跟消费者发生了直接的团购交易关系,进而Groupon式团购网站又从商家处获得相应的佣金报酬。因此,将Groupon式团购网站、商家和消费者三者间的关系界定为行纪合同关系更为合理。
关键词:团购网站,Groupon,行纪合同,消费者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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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杜生鸣.电子市场中第三方中介的演化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9
商家合作协议范本 第4篇
Groupon在华造势行动已经悄然展开。
1月18日,《IT时代周刊》从可靠渠道获悉,国外团购网站鼻祖Groupon入华战略已基本敲定,具体方式并非如此前业界盛传的收购本土团购企业,而是可能与腾讯携手成立合资公司。
此前一周,Groupon对外宣称筹集了10亿美元的资金以供扩张。而据腾讯内部人士透露,腾讯将肯定向新公司派出人选,但在目前双方出资比例上不明晰,因此人选方面的情况也暂时不能落实。此前有消息称Groupon和腾讯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
本刊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腾讯投资关系部,其负责人既未给予否认,也没表示认同这一说法。相比于腾讯的不明确,国内已有的众多团购企业焦虑不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一旦它与腾讯联姻成功,凭借后者在本土互联网领域的资源优势,Groupon必将改写国内团购行业的当前格局。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已有2612家。
共谋大计
Groupon入华的消息流传已久。去年10月12日,Groupon创始人安德鲁·梅森携数位公司高层突降上海,与中国多家团购企业举行了一对一会晤。当时有与会人士告诉本刊记者,Groupon的目的十分明确,即主要与国内企业接触,并就对方的团队规模、盈利模式以及各自优势进行了解,从中选择合作伙伴。他认为,任何中国团购网站若能与Groupon合作,不仅有助于打破如今市场的混乱竞争格局,更可让自己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当时亦有观点认为持有Groupon.cn和Groupon.com.cn域名的团宝网有较高几率。
不承想时隔三月,Groupon却选择与尚未介入团购行业的腾讯建立合资公司。这显然对抱有极高合作热情的国内团购网站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因此,为了提前应对这家来自海外的竞争对手,国内几家团购行业领军企业高层甚至还聚首商议。
1月16日,在国内团购业例行的“圈内聚会”上,满座网、拉手网、F团、58同城等几家团购网老总讨论的主题确定为Groupon入华。有媒体报道称这几家团购网站达成了口头联盟协议:“团购公司之间不得互相攻击,公平竞争,不盲目拉高推广成本;不恶意挖角,注意团队建设、维护好本公司人才”,以应对外来者的入侵。
国内团购阵营对于Groupon入侵的担忧不无原因。据了解,Groupon在异地拓展疆域时有着一贯的手法,在此前进军中国台湾、日本、新加坡等地时就有所体现。首先是收购当地团购公司或团队,并不惜重金进行挖角和市场推广,造成当地市场成本、价格高涨等行业“动乱”。
果然,本刊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国内团购公司的高管频繁接到Groupon猎头的电话,开出数额较高的薪水进行拉拢。58同城副总裁徐贵鹏对此给予了证实,但他表示“58团购团队凝聚力是很强的,我们对此并不担心”。
作为国内最大的在线分类信息网,58团购是58同城于去年6月创办的团购模式在线生活服务消费网站,到目前为止已经和数千商家达成合作关系,月交易达千万级别。
另有相关消息显示,Groupon目前已处于紧张备战阶段,派遣相关员工在华公开招聘。“Groupon希望在短短几个月内招聘到上千人,并期望将网站在今年5月打造成行业第一”。业内人士表示,一旦Groupon动用大笔资金推广市场、高薪挖角,会直接触动国内团购网站的软肋。拉手网CEO吴波称,Groupon将会搅浑团购市场的水,令很多团购小公司生存艰难。
据了解,Groupon在美国之外开展业务的方式一般是收购当地最大的团购网站,并重新命名为 Groupon加当地市场名。“不幸”的是,Groupon的在华域名早在2009年3月就已经被内地团购网团宝网买下。
如今,域名问题已有了结果。本刊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知,Groupon将于近期推出并确定独立启用相似域名Groupons.com。信息查询得知,域名Groupons.com于2002年5月注册,持有者为Groupon公司,且其它相关主流后缀域名Groupons.cn/.net/.org均已为其所有。
与腾讯牵手
“Groupon进入异地市场以收购为主,之前和国内几家团购网站商谈时均要求控股,做法太强势。”一位曾与Groupon面谈过的企业高管表示,相较于目前国内团购业的欣欣向荣,企业更多希望能够独立发展。该高管也间接回答了Groupon选择腾讯的一个原因。
另有团购企业认为,腾讯与Groupon在华合作将对国内团购市场带来较大冲击。满座网全国市场总监姜琥称,“单个的Groupon不可怕,单个的腾讯QQ团也不可怕,但一个有资金、一个有用户,结合在一起对行业威胁就很大了。”
而据预计,一批小团购网站可能会撑不住,经营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但徐贵鹏不认为这会对那些在市场上已经占有重要地位的团购网站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自身有庞大的流量和用户群,外部推广是对我们推广有益的补充,并且58团购目前现金流良好,推广预算充足,所以就推广成本而言,Groupon的进入不会对58团购构成影响。”58同城于去年年底完成了第三轮融资,融资金额是此前两轮融资总和的4倍,超过6000万美元。
业界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Groupon之所以考虑与腾讯达成合作,除了有借重对方巨大的流量和用户优势的考虑,还可能是出于资本层面的原因。腾讯曾斥资3亿美元入股DST(俄罗斯投资公司),并获得其10.26%股份,该集团则拥有Groupon 5%的股份。“腾讯和Groupon身上都有DST的血液关系,资本层面的合作会相对便利一些”。
腾讯有用户资源,Groupon有丰富的团购运营经验,双方都有优势。但是,这并不代表会一帆风顺。
1月20日,搜狐2011新视角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接受了《IT时代周刊》的专访。当被问及对腾讯网和Groupon合作的看法时,张朝阳显得颇为不屑,“和国外企业合资建立公司的做法没有多大意义,这点在历史上就可以证明。”去年6月,搜狐团购业务爱家团建立,成为国内第一家推出团购业务的门户网站。
“Groupon和腾讯的合作有流量、资金、品牌等方面的强项,也有合资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企业文化、管理团队整合等问题,更有本地化是双方的短板这个挑战,能否扬长避短是这个合资企业需要面对的课题。”徐贵鹏说。美团网CEO王兴也认为,“中国市场的复杂程度是Groupon无法想象的,也不是短短3个月打造的本土化团队所能解决的。”
“中国互联网历史上不乏有外资企业和中国本土公司的合作先例,但目前为止,尚未有真正成功的案例。”吴波说。据他介绍,百度与谷歌,淘宝与eBay,当当与亚马逊等案例都告失败,就连运营模式如出一辙的百度携手日本电子商务巨头乐天共同推出电子商务网站乐酷天,在资源上,两者很容易结合,但是并没有打开局面,到目前为止的形势也十分惨淡。
创新工场创始人李开复认为,腾讯、Groupon虽然拥有强大的线上能力,但团购要求比较强的线下能力,目前这一块两家还是相对比较薄弱。
电视台与商家合作协议范本 第5篇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栏目组
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 栏目中的宣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宣传合作协议:
一、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2年 月 日至 2013年 月 日。
二、宣传及乙方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在《 》节目幸运抽奖环节显示幸运观众奖品由“ ”提供字样并拍摄企业相关宣传画面每期播出。
2.乙方在合适的情况下为甲方安排、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专题访谈宣传详细介绍公司业务及产品扩大其在 的影响力、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全年提供给《 》栏目组宣传费用一万两千元以实物或现金方式结算并在乙方拍摄时间为乙方提供场地、人员和物资帮助。(二)乙方责任
1.负责相关稿件的采写及编辑、制作播出等工作
2.乙方节目正常播出时间为每周一期 每期20分钟重复播出六次。
生活频道 周五20:00 周六12:00 20:00 周日12:00新闻频道 周五22:19 周六22:19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应付给乙方全年宣传费一万两千元整实物抵用。双方签署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由山东省 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异业商家联盟商家合作协议- 第6篇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互利共赢。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明细 甲方提供给乙方:
1、价值118元“爱沫电影”全天通用2-3人免费小包观影劵(使用时间段09:30-22:30,法定节假日不可用),数量为50张,顾客凭此免费观影券到甲方门店可享爱沫电影2-3人小包免费观影1场(全天通用);29.8元“爱沫电影”白天2-3人特惠小包观影券,(使用时间段09:30-17:30,法定节假日不可用),数量为50张,顾客凭此特惠观影券到甲方门店付现29.8元即可2-3人观影1场(09:30-17:30);
2、结合乙方提供给甲方产品做门店微信平台宣传推广;
3、甲方门店大厅显眼位置提供乙方80-180展架摆放位置1个。乙方提供给甲方:
1、价值59元的“逸凡花馆”干花(或鲜花)1束免费领取卡,数量为100张。顾客凭此免费卡可在乙方门店领取价值59元干花(或鲜花)1束;
2、结合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做门店宣传推广;
3、乙方门店大厅显眼位置提供甲方80-180展架摆放位置1个。
二、合作细节
1、甲乙双方约定提供的产品于签订合同当日交付给双方,双方提供产品仅限用于双方门店的活动,且每个顾客赠送不超过2张;
2、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提供礼品均为免费(或特惠),顾客凭卡(券)到相应门店使用时按照券的使用细则进行消费,不需要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3、因甲方门店晚场观影顾客较多,如顾客晚上凭免费观影券到甲方门店观影,可能需要排队等待,乙方已知晓并约定送免费观影券给顾客时提前做好解释工作,因解释未到位造成的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乙双方约定所提供的展架广告位合同期内有效,如因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取消,因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双方放置在对方门店的展架位双方有义务为对方进行维护,如有损坏等情况,须及时告知对方并进行及时更换维修。
5、甲乙双方使用对方提供产品做广告宣传,涉及到对方产品活动及广告内容须征得对方同意,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间任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15天告知对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7、甲乙双方的合作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及同类型企业及公司进行合作。
三、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03 月 16 日起到 2018年 05 月 16 日止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特别提出,本合同自动延期 2 个月;
2、甲乙双方需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合作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以上条款,须赔偿另一方 5000.00 元整,同时守约方保留追究违约方其他连带违约责任的权利;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具体合作进行中予以明确,后续协商所确定的附加协议,以附加协议为准,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商家合作协议(终) 第7篇
甲方:上海邻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跃路176号
电话:021-66970183传真:021-66978016
委托代表人:电话: 乙方(简称“商家”): 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
为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更好地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结合,甲方为乙方提供线上平台免费开放和线下活动场地,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宣传服务和产品优惠。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协议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合作内容:
①活动期间(以“管家公”为主导的推广促销活动):
1、“管家公”平台提供活动促销场所和移动展台;
2、商家分别提供活动促销商品明细和一款爆款商品,由管家公平台统一整合;
3、并上传至微信商城,印制宣传手册、单页等多种形式整体包装宣传,提供活动宣传推广支持;
4、活动期间,商家交易资金(包括定金)需先经“管家公”平台,七个工作日内再转至商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②长期合作:
1、“管家公”为合作商家提供线上平台免费开放服务;
2、合作商家需在实体店显眼处提供“管家公”海报宣传地,并结合自身实际条件在实体店提供不同形式的“管家公”平台宣传服务,合作商家推荐客户签定“管家公”装修三方协议;
3、合作商家通过“管家公”平台交易,需满足一定线上交易量或交易金额(双方结合实际约定),交易资金每周三进行结算,并在七个工作日内转至商家账户;
4、合作期间,“管家公”为业主和装修单位推荐合作商家及其品牌,商家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管家公平台用户优惠%(合作售价不可高于原有市场售价)。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在活动期间(以甲方为主导的推广促销活动),对活动的地址、宣传方式等作出统一安排整合,如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负责宣传资料的发布,但宣传资料的制作成本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平台对乙方免费开放,且甲方有权利优化得到乙方推荐来的客户资源。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业主信息,如乙方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2、乙方需遵守活动期间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禁止行为;
3、乙方在活动期间交易资金需先经由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XX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与业主在活动期间发生纠纷,由乙方与业主自行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均须对对方持合作消费凭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2、甲乙双方不得向对方顾客进行强行推销,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客怨事件,均须由发生客怨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和赔偿相关损失。
3、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经常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沟通和调整,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六、保密事项: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保证,承诺或者是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
八、协议终止
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1、协议期限满;
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
3、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
4、协议终止后,有关客户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同时双方应在30天内销毁所有使用的对方服务标识。
九、附责:
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和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3、补充本合同或者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家合作协议案 第8篇
企业与曼彻联盟合作方式策划案
一、曼彻联盟简介
曼彻联盟由长治曼彻广告有限公司自发组成的联盟,拥有固定的联盟会办公地址,以商业活动、网络宣传、电视栏目、联盟杂志等为主要表现形式,旨在整体提升长治市场文化。联盟覆盖长治大部分场所。联盟所有商业活动均委托曼彻广告公司全权负责。
曼彻联盟主站是应长治“都市点歌汇”栏目各项诉求而生。企业与联盟确定合作关系后,都市点歌汇将为其提供专属广告挂角,让消费者在收看节目时潜移默化的接受来自商家企业的各项信息,从而保证企业品牌宣传力度。在每次大型活动中,曼彻联盟在户外视频投放均会开辟专栏负责商家动态、活动宣传,并在相应行业信息户外炒作,从而保证长期宣传的连贯性、持续性。
联盟杂志是一本属于长治消费者的综合资讯类杂志。杂志由商家自主提供素材,每季度定期由专人投放至长治市场所属商城内的各个商户,在杂志中,联盟还将联合相关高校合作,设立专版专栏,向在长治所有校生发布他们密切关注的就业、创业信息。联盟杂志从高校学生踏入校园的第一步起,全程关注他们在校的所需所求,用灵活多变的表现形式,成为高校在校生不得不看,爱不释手的一份直投杂志。
综上所述,曼彻联盟拥有强大的市场推广优势:
1、联盟背靠庞大的特殊消费人群——长治学院!
2、联盟拥有自下而上的活动方式——曼彻联盟策划活动!
3、联盟拥有市场最具感召力的推广方式——联盟杂志!
4、联盟拥有覆盖市场每个角落的强势媒体—都市点歌汇!
5、联盟拥有粘度最高最亲民市场资讯窗口——户外视频!
曼彻联盟将携以上5项和您的企业共同打造最富影响力的长治商业推广活动!
二、合作方式:
在与贵企业品牌合作同期,联盟杂志和都市点歌汇将作为合作双方的共同推广媒体,立体覆盖长治市场消费者。曼彻联盟正式与贵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具体有以下合作模式:
贵企业委托曼彻联盟策划的商业推广计划:
曼彻联盟组织策划商业户外活动(由贵企业为赞助单位) 贵企业邀请曼彻联盟承办的各项商业战略促销计划
宣传方式:
1、杂志推广:
联盟杂志将赠送1P整版广告,并在当季度商业活动专版报
道中,对该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2、栏目推广:
都市点歌汇在每天点歌版块对该活动进行详细报道,并由曼
彻联盟在户外视频广告对该活动进行户外广告炒作及品牌告知。
3、联盟推广:
在每个联盟店设置曼彻联盟X展架,让所有的商家行程联
盟性质,给消费者直接引导市场联盟效益,让消费者感受曼彻联盟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度。
联盟协议书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10天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甲方(长治市曼彻广告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冠名赞助,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服务,甲乙双方合作开展“曼彻联盟”联盟商家。
三、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500RMB¥ ;(人民币伍佰元整)
(二)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500___RMB¥ ;(人民伍佰元整);
四、免责条款
1、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宣传信息、广告内容等的真实性和版权等负责,因真实性和版权等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宣传信息和广告内容的提供方承担。
2、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
服务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盟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家联盟合作协议 第9篇
甲方:通辽通团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众所周知,异业联盟是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通过联谊商业化模式,将消费者的利益得以全面的最大化补充。可以让联盟者现有的客户资源成倍增长,这也是资源整合,资源营销的核心:减少广告费用的投入。作为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多方共赢的原则,对彼此拥有的客户资源进行共享。为了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合理使用市场资源,提高双方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共赢的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股、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期间,利益与风险并存,望仔细阅读并签署。
一、合作方式
1.合作期间联盟商家应给予甲方积极配合,按各自品牌不同的特色制定好优惠方案,并告知甲方。由甲方统一策划、宣传、制作会员卡,并由甲方独立销售。
2.联盟商家应承担并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策划、宣传等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如果商家联盟需另外出台什么新的优惠方案,应告知甲方。
3.乙方客户可在甲方会所内免费享受甲方会所内提供的所有娱乐设施及服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经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主动关心乙方的优惠活动,保护一方的市场稳定,乙方也应积极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一共甲方参考调整策划宣传之用。
3.如果乙方在合作期内有侵害甲方权益行为时,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4.甲方有向乙方解释本协议条款意义及后果的义务,并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个人及商业秘密保密。、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销售、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其经营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3.如果甲方在合作期限内有侵害乙方权益行为时,乙方有权取消并终止合同。
4.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双方同意后可交换客户资料,以便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客户资源的集中和共享,使得客户获得最大的优惠,双方获得最大的利益。
5.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内,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制度和保密范围,不准再签跟甲方同样模式的机构公司,如果因乙方泄密等其他因素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取消乙方参与“会员消费连锁”的资格,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四、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在授权期满时,如果续签约的,经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提出续约申请,由甲方根据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信誉和业绩确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3.协议执行过程中,经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期限或提前终止协议。也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此协议的附件。
五、协议生效。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并无任何疑义。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自甲方将押金
元汇入乙方账户或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一汇款单据为准)六·结款时间.结款方式:
1甲方与会员资金往来有民生银行监管,甲方公司不能单方支取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甲方会员在乙方单位的消费款,会员在乙方场所的账单由民生承诺结算支付。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账单归总与甲方公司对账后凭支票次月5日在民生银行支取。
2甲方会员在乙方的消费采用刷甲方消费卡的方式,甲方会员如遇特殊情况消费后卡余额不足时,电话与甲方核实后乙方可先让客人消费,多余费用由甲方公司担保。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会员消费总额的 % 作为甲方佣金。并开具甲方会员总消费金额的发票给甲方。七.解除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期限已满,双方为续签的。
3.乙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销,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例。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
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或继续旅行没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签订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不能继续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执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应向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联盟商家合作协议 第10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原则,为了促进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互利共赢,拓展市场,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以互惠互利长期发展为目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可以在乙方店内放置宣传杂志和宣传单页(如乙方有其他原因须撤回甲方宣传物品时,甲方应予以配合),同时乙方也享有同等权利。
2.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向自己的会员和外界推广对方,以此来增加对方会员量,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4.甲乙双方约定在每月号进行财务对账。
5.当双方店内有大型促销活动时,必须针对联盟合作的商家会员执行店内最大的优惠政策。
6.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乙方发布影响甲方企业形象的宣传品等其它侵害甲方企业形象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
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返点费用,甲方有权解除。7.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双方应于七日内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果,则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任。
二、合作模式:
1、联合推广(提升甲乙品牌形象影响力)
2、在乙方办理会员充值的客户,可在甲方兑换同等数额的商品,(充5000充值卡送5000商品,充10000充值卡送10000商品),商品由甲方提供,商品以甲方公司商品货架标价为准。
3、乙方每办理一张会员VIP代金卷,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凭证,如无凭证,乙方办理的会员VIP代金卷无效,则不能在甲方兑换。
4、乙方每办理一张VIP代金卷,提供凭证后向甲方返点费用35%,只有结清返点费用方可让会员兑换商品。例如(乙方给顾客办理VIP代金卷1000元,乙方应给甲方返350元现金)。
5、促销活动:在一些促销、节日、活动中,甲乙双方可整合各方面资源,参与甲乙双方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中,或是联合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传播整体对外的商家形象、商家实力。
6、艮泽VIP卷只能兑换商品不能兑换现金,不能退。
三、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此类补充或变更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或合作与甲方类似的商业经营模式。此条例合同终止日方可解除。
5甲方应给乙方顾客提供最大的优惠政策,最好的服务态度。
三、保密事项: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获知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四、不可抗拒因素:
1.任何一方遇到又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如:计算机网络瘫痪、战争、**、罢工等。
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限因此而顺延。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保证,承诺或者是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
六、附责:
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和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3.补充本合同或者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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