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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12篇(全文)

2024-10-23 22:56:10 励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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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精选12篇)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1篇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全面提升局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大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表彰范围

先进党组织的表彰范围是局系统的党委、总支、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表彰范围是局系统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范围是在党组织中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副县级以上的干部不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三、评比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条件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能够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

2、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善于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协助行政领导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单位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党建工作成绩显著。

4、党组织班子健全,党性强、作风正,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执行《党章》、《准则》,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员和群众所拥护。

(二)优秀党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工作勤奋踏实,善于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本职工作出色。

3、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在党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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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结同志,关心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表率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比办法和步骤

评比活动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评与互评,自下而上进行评比。具体步骤如下:

1、先进党组织的评比步骤

①参评单位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细则》中要求进行自查,依据计分方法逐项进行自我评分,并把自评结果报局机关党委;

②局机关党委会审批;

③报局党组审定。

2、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步骤

①各单位党组织提名;

②支部大会通过;

③局机关党委会审批;

④报局党组审定。

五、评比要求

1、本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考核、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并进行。

2、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党内外的意见,择优推荐。

3、推荐参评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形成先进事迹材料(须打印,不超过2000字),并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二份于年12月31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4、保证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参评或撤消其称号:一是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二是申报时隐瞒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评选条件和程序的。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2篇

彭九尺委发„2012‟号签发人:

中共彭州市九尺镇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

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宣传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年建设工作,激励全镇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深入实施“四二一一”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和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在全镇党支部中评选产生。企事业党支部1个,村(社区)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3名。在全镇党支部书记中评选产生。企事业党支部1名,村(社区)党支部2名。

(三)优秀共产党员39名。在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次党代会、成都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彭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统筹城乡、建设和谐彭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群众满意的实绩;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团结廉洁,凝聚力强,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作用发挥上达到“五好四强”的标准。近两年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群访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躬身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性原则强,政治信念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公道正派,作风扎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

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和发招群众切身利益,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威信高;任党支部书记2年以上,近2年村级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优秀共产党员

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态度坚决,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完成本职工作出色;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原则上有1年以上党龄。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要求

1、本次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由镇党委研究确定。

2、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由支部党员大会评选产生,支部审核后,报镇党委审核。

3、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请包片领导、驻村干部、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于6月19日前报镇党政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彭州市九尺镇委员会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 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 各会员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大力宣扬和表彰在设备管理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国设备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不断开创我国设备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于2015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将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本届表彰活动主要是对2013~2014年度在加强设备管理, 坚持创新发展, 促进行业、企业发展, 推动设备装备现代化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表彰项目

(一)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1.全国设备管理示范单位。

(1) 全国设备重大技术创新示范单位 (5个) 。

(2) 中国装备国际化示范单位 (3个) 。

(3) 全国设备再制造示范单位 (5个) 。

2.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350个) 。

(二)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

1.全国设备管理突出贡献先进个人。

(1) 全国设备管理卓越领导者 (30名) 。

(2) 全国设备技术创新能手 (30名) 。

2.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 (380名) 。

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见附件1 (本刊略) ;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表彰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将成立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机构。

(一) 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二) 专家评审小组

(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评选推荐中必须严格把握的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 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单位和个人, 在评选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推荐。

1.发生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的。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执行。

2.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3.节能减排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的。

4.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 各地区、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 要指定专人负责, 并将参加表彰活动确认回执函 (附件3—本刊略) 于2014年6月底前邮寄或传真至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参加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工作者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格 (附件4—本刊略) 。

(三) 各推荐单位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对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初审和核查, 同时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报送推荐表。

(四) 2015年1~5月,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将组织专家小组集中开展评审, 并对部分被推荐单位进行抽查审核。

(五) 2015年下半年适当时候, 在北京召开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相关工作

(一) 为了加大对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业绩的宣传力度, 弘扬主旋律, 激发正能量, 本届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中央主要媒体开展专题系列报道宣传;同时, 出版《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业绩介绍汇编》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先进事迹汇编》。汇编出版的要求见附件 (本刊略) 5。

(二) 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推荐表由我会统一制定, 可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网下载 (网址:cape.ndrc.gov.cn) 。

(三) 推荐单位对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在报送表格时, 要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并加盖公章 (一式三份) 。

(四) 各地区、各行业、各有关单位的推荐表格及相关材料统一报全国设备管理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王娟娟电话:010-68054934传真:010-68054952

王松电话:010-68054833 (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4篇

全国妇联日前表彰156个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联组织和51位全国抗震救灾优秀妇联干部。此次受表彰的先进妇联组织有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重灾区和全国其他省区市的各级妇联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组织,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的妇联组织。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国妇联的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指挥下,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能作用,树立了妇联组织的良好形象,为抗震救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抗震救灾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险阻,继续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福建省南平市救助站关爱式救助未成年人独具特色

为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近期,福建省南平市救助站在正常开展救助工作的基础上,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特别的关爱式救助方式,为流浪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救助环境。

一是提供充足的生活必需品,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二是采取保姆式照料,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24小时特别看护。三是以情感人,充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情绪安抚和思想劝导工作。四是模拟家庭、校园环境,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学习方便。五是地毯式搜索联系,确保受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对于家长无能力接走的流浪受助未成年人,救助站派专人专车护送返乡。

西安市召开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

日前,西安市妇联、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了“西安市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各区县妇联、教育

局干部、示范家长学校代表、“家有儿女在成长故事会”优秀选手等参加了大会。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西安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强调下一步要重点抓好落实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与应用和抓好留守儿童 、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

会上,表彰了在“家有儿女在成长故事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碑林区振兴路小学家长学校等41个单位为西安市示范家长学校。会上还就如何发挥家庭教育网络学校作用,办好留守和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等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

广西:节能减排深入到家庭和社区

广西节能减排家庭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市青秀区大板二社区举行。活动倡议全区实施家庭节能“六件事”,自觉担负起节能减排的公民义务,培养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启动仪式现场,由首府南宁市6城区选送的节能减排小制作成果展,汇集了小朋友自制的环保玩具、环保用品。五彩缤纷的作品,向人们展示出丰富的环保创意,孩子们用行动告诉人们:节能减排、美化生活可以从废物利用开始。展览引得群众纷纷驻足观看。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5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支公司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一年来,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和打造团结、和谐、一流公司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党

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为实现公司各项工作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庆祝建党87周年,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市公司党委决定,在“七一”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各基层公司党支部及机关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党的组织关系在公司的所有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评选名额

先进党组织:拟评选先进党支部2个。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个。

优秀共产党员: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0名。每个党支部可推荐2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名。

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市公司的指示和决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公司党委保持一致;能够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班子团结,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群众中威信高;理论学习形成制度,有足够的时间保证,学习规划详细,学习笔记认真;班子成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近年来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有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全体党员能自觉坚持理论学习,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上,追求进步;党员队伍综合素质高,充满活力,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发展工作有规划,程序严格,手续完备;党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一套好的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明确;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经常分析研究党建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内沟通及反映的渠道畅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执行落实到位。

4、有一套好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企业文化活动,定期分析员工思想动态,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5、有一个好的工作业绩。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和发展目标,带领党员群众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能够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严格,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良好;在业务发展、业务管理及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优秀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能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积极支持和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各项决定,有较强的执行力;主动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关心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业绩突出。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司敬业;具备与本职岗位相当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技能,且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不计个人私利,工作水平与能力较高;积极投身于公司的改革与建设,在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及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真正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作风优良。能够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性、讲大局、讲奉献,党性修养高,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保险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能密切联系群众,并作积极的思想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上述优秀党员的条件。

2、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身作则,勤奋廉洁,有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评选办法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推荐名额及评选条件,审核把关,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党组织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由市公司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工作要求

(一)开展评选表彰是一项

严肃的党内活动,是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质量关,真正的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二)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如本单位确实没有符合评选推荐要求的对象,也可以不推荐。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6篇

嵊教体党[2008]5号

关于表彰2007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

工作者的通知

各直属党支部(总支部):

2007年,教体局直属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规范发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支部(总支)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在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从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嵊州中学党支部 职教中心党总支部 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 城北小学党支部 红旗幼儿园党支部

二、优秀党员(38名)

嵊州一中 商林华 孔樟军 蔡黎明 嵊州二中 丁永明 宋美芬 谢益超 嵊州中学 商霞英 尹锡华

爱德外国语学校 俞运军 张勤勇 张凯恋 市职技校 张正奇 李朝华 金良江 职教中心 邢小波 竺时焕 马寅初中学 沈元吉 周期明

城关中学 张水洪 黄杏君 徐中华 剡山小学 赵小艺 吴芳影 王 芳 城北小学 张小忠 张晓芳 育英小学 徐良君

鹿山小学 李良校 胡金娟 城南小学 俞 婕 五爱幼儿园 裘晓燕 红旗幼儿园 华丽珍 罗星幼儿园 董金飞

湖都幼儿园 余 丽

飞天幼儿园 裘江霞 武术学校 尹潘雄 教研室 裘洪波 教师进修学校 魏曼红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嵊州二中 傅明炯 市职技校 王香火 城关中学 茹成福 育英小学 章晓英 罗星幼儿园 吴晓月

希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再创嵊州教育体育事业的辉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共嵊州市教体局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7篇

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高等学校团委、社会组织团工委、各省级驻粤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省委、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现将《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是活跃基层团组织、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增强共青团凝聚力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效性工作,也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更是每一个基层团组织和每一位团员的庄严权利。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从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团工作的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稳步推进。

二、扩大宣传、形成合力。在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手机、网络、户外媒体、微博、博客等新媒体扩大宣传,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个领域、各个界别的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的事迹材料。加强对活动统一网络平台——广东共青团网五四评选表彰平台(“广东共青团创先争优网” http://cxzy.gdcyl.org)的宣传,力争全省各级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统一步调、统一平台、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打造全省团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统一宣传展示平台,擦亮共青团传统评选表彰品牌,使广大团员青年学有楷模、赶有榜样。

三、突出重点、面向基层。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要本着面向基层一线,面向广大团员青年的原则,特别要注意挖掘在生产一线、扎根基层、艰苦地区以及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和团员。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展现在“践行《规划纲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双到扶贫”、“志愿服务亚运”、“非公团建”、“两进三同”等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组织和团员。

四、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要面向社会开放、向青年公开、向基层倾斜。要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展示,接受青年评议。要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正,要邀请团代表、优秀青年代表和媒体、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等共同参与评审,并根据实际在一定范围对人选进行考察公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按两个《暂行办法》的时间要求进行初评推荐,逾期作放弃推荐处理。所有在2011年2月25日前注册参评成功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均可参加2011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今年已确定的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也要进行网络注册参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今年已确定的创建单位。联系人:饶玲,谭超

联系电话:020-87185617 87185629 附件: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评选表彰暂 行办法

2.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2011年1月10日

附件1: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

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团组织团结凝聚青年的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广东基层团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团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综合性奖励称号,原则上每年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第二条 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团共建创先争优,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为重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团的工作全面活跃,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包括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第四条 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活动坚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务求实效、形成声势。

第二章 创建范围和创建目标 第五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的创建活动在全省农村、社区、学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中广泛开展。所有团的组织设置健全的基层团组织均可申报,创建单位数量不设上限。

第六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目标如下:

1、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团费收缴使用及时合理。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完善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增强联系凝聚青年的能力。

2、团员青年引导好。进一步创新团员青年教育的手段和工作载体,在用好传统手段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手机微博、网络博客、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加强“推优”工作的力度。

3、团员青年服务好。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4、工作开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特别是根据“创先争优”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5、团员青年评价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第三章 创建规程

第七条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所有创建单位要结合创建目标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结合本领域和单位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团省委及上级团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第八条 设置创先争优团员示范岗岗。所有创建单位均要开展“创先争优团员示范岗”活动,做到亮身份、作承诺、展风采、作贡献。

第九条 开展网络创建展示活动。所有拟创建单位须在每年9月至次年1月间登陆广东共青团网五四评选表彰平台(“广东共青团创先争优网” http://cxzy.gdcyl.org,以下简称“网络平台”)实名注册,进行创建申报。通过审核后,各创建单位自行在分配的网络空间上传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等材料,进行网上展示交流。原则上每个创建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篇创建活动材料。除确实不适宜公开事迹材料的单位之外(这些单位报书面材料,逐级评审),所有创建单位均应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展示交流。第十条 网络投票公示。创建单位进行网络展示交流的同时,接受团员青年投票和监督。投票情况作为评选工作参考,团员青年可通过网络信箱等反映创建单位情况。

第十一条 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基层团组织,在三年内可继续参与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标兵”和“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要求如前所述。

第十二条 创建时效。从申报创建注册成功之日起,到开展评选(以每年3月1日为界)时满一年,方可获评为当届五四红旗团组织。对超过半年未上传创建活动材料的申报单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创建资格,注销其注册网络账户。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十三条 下达评选指标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领域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建情况,并综合相关因素下达当年评选指标名额。

第十四条 按隶属关系进行初评。各级团组织根据创建及网络展示等情况,由上级团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参与创建的所辖基层团组织进行初评,并按照规定时间及名额择优逐级上报。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基层团组织,团省委可直接提名。

第十五条 各地市、省直单位、高校团委等审核推荐。各地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团委等一般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对所辖候选单位的审核工作,并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步推荐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其中,省部属高校材料先报团省委学校部审核汇总。

第十六条 团省委审核评选。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省级评选工作,根据候选单位网上展示创建活动和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战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遴选出当届正式候选单位,报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原则上不连续两年授予同一单位。

第十八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以及“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候选单位主要从近三届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且继续按要求开展创建的团组织中择优产生,一般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第十九条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鼓励各市、县(区)级团委通过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本级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条 团省委于每年五四期间对“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进行表彰,由团省委向获奖团组织颁发证书,颁授奖牌,并通过团属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布,并向获奖团组织同级党组织通报。除现场颁奖外,其余奖牌证书一般发至各市、高校和省有关单位团委,再由其发给各获奖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积极开展创建但当年未获评“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的创建单位,团省委将按一定比例授予“优秀创建单位”称号,并在下一届“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六章 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基层团组织参加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情况以及获奖情况,将作为优秀团干部、团支部书记等评选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三条 团省委逐步建立完善“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的申报推荐、评选考核和表彰奖励的档案资料,实现考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四条 所有“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单位团的工作情况在网络平台公布。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集体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履行一定程序后可予以撤销其荣誉称号:

1、本集体或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部门或党委行政机关处理的;

2、团员青年反映投诉和媒体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团组织缺乏活力,组织不健全,团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

4、有其他应当撤销荣誉称号行为或情况出现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团省委相关文件规定与此不相符的,以此文为准。

附件2: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选树我省新时期优秀团员青年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根据团中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全省共青团员的最高荣誉,一般在每年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第二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选树新时期自觉践行科学发展,积极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的广东各界优秀团员青年代表。

第三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引导青年、广泛覆盖、突出基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方式和要求

第四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评选活动面向所有团籍注册单位在广东省内的共青团员。28岁以上的专职团干部、团的领导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第五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广东共青团网五四评选表彰平台(“广东共青团创先争优网” http://cxzy.gdcyl.org,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除确实不适合公开事迹材料人员外(此类人员报书面材料,逐级评审),原则上所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均通过网络平台评选产生。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团员,所在团组织和上级团委要给予积极帮助。

第六条 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特点,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团活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带头刻苦学习。带头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建功立业。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

3、带头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争当学习标兵、岗位能手或致富带头人等,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主动联系服务青年,热情帮助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青年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争当先锋表率,积极参加“创先争优青春诺言”、“创先争优青春使命”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带动影响身边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章 推荐办法和参评要求

第七条 组织和单位推荐。广东省内各级团组织以及团员所在单位,均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推荐。各级团组织结合单位和行业特点,认真挖掘举荐优秀共青团员,特别是在生产一线、艰苦环境、边远地区工作和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各界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不设上限。

第八条 团员团干部推荐。凡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省的团员、团干部均可通过网络平台推荐1-2名自己身边熟悉的优秀共青团员。被推荐人选通过网络平台初评后,应由所在团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第九条 个人自荐。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团员均可自荐,按照网络申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荐人通过网络初评后,应由所在团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第十条 推荐(自荐)时间。网络(自荐)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至次年1月间进行,其他时间不接受推荐(自荐)。

第十一条 团员青年评议投票。团员青年登录网站后可对参评人选进行评议投票和反映情况。候选人得票情况作为评选参考。

第四章 评选规程

第十二条 下达评选指标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参评人员数量及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结合上一年度全省团内统计数据、团费收缴情况等因素,在每年2月底前向各地市各单位下达当年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

第十三条 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团委等审核推荐。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团委等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参评人员事迹材料以及其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充分考虑界别构成、领域分布等因素,邀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媒体和团员青年代表等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在经过一定的组织考察和公示程序后,于每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步推荐上报团省委组织部。高校系统候选人材料先报团省委学校部审核汇总。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共青团员,可由团省委直接提名。

第十四条 团省委审核评选。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省级评选工作,根据候选人网上评议情况和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战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不高于1.5:1的比例遴选出“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正式候选人,由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第十五条 公示。建议表彰名单确定后,通过广东共青团网等团属新闻阵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表彰管理

第十六条 团省委于每年五四期间对“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进行表彰,由团省委向获奖团员颁授荣誉证书,并通过团属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布。除现场颁奖外,其余奖牌证书一般发至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和高校团委等,再由其发给各获奖团员。

第十七条 对已获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且没有新的突出事迹的人员,一般不重复授予。

第十八条 当年未评选上“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人员,符合条件的、更新资料后可继续通过网络平台参加第二年的评选。

第十九条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同时“广东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公开透明,扩大社会影响,鼓励各地市、县(市、区)、省直有关单位和高校团委等均通过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本地区本单位优秀团员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十条 对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团员,团省委经研究可特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或抗击自然灾害中牺牲的团员,团省委经研究可追授“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第二十一条 所有获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人员纳入广东青年人才库动态管理。团省委通过广东共青团网、“青春前线”等网络平台加强对获奖者的联系服务。鼓励获奖者在该平台管理个人信息和相互学习交流。

第二十二条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获奖团员事迹的宣传,并做好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帮助其进一步成长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履行一定程序后可撤销其荣誉称号:

1、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部门或党委行政机关处罚的;

2、违反道德伦理或犯严重错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其他应当撤销荣誉称号行为和情况出现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8篇

过去的一年,我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厅直机关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以加强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的“固本强基”工程,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庆祝建党88周年之际,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各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荐和联评,党委会研究,并报厅党组同意,决定授予厅办公室等22个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授予董天怀等77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李文等11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厅直机关党委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厅直机关党委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不断巩固和发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与时俱进,励精图治,出色完成新时期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财政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共计22个)

1、办公室党支部

2、综合处党支部

3、预算处党支部

4、国库处党支部

5、教科文处党支部

6、人事处党支部

7、经济建设处党支部

8、农业处党支部

9、企业处党支部

1 0、税政处党支部

1 1、社会保障处党支部

1 2、国际合作处党支部

1 3、省监察厅驻财政厅监察室党支部

1 4、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党支部

15、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监督一处党支部

16、省国库支付局支付处党支部

17、省国库支付局会计核算处党支部

18、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

19、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党支部

20、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第六党支部

21、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党总支

22、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共计77名)

1、办公室党支部:董天怀、周建国

2、综合处党支部:尉合芳

3、预算处党支部:夏晓中

4、国库处党支部:王为勤

5、行政处党支部:李锦妮

6、教科文处党支部:习云杰

7、政法处党支部:吕印有

8、政策法规处党支部:田瑞杰

9、会计处党支部:李海燕

1 0、人事处党支部:樊莹、石钧

1 1、经济建设处党支部:秦孝忠

1 2、农业处党支部:张凌伟

1 3、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处党支部:王斌

1 4、企业处党支部:王鹅

1 5、税政处党支部:赵讲习

16、社会保障处党支部:李桂侠

17、国际合作处党支部:周金光

18、政府采购管理处党支部:李峰

1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党支部:穆冬梅

20、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支部:樊晓民

21、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党总支:李俊峰、邓明辉、杜方铎、荆耀堂、杜修琴、崔巍

22、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党支部:王晓强

23、省监察厅驻财政厅监察室党支部:郑大鹏

24、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党总支:崔平、贾国强、王滔、温江平、张忠平

25、省国库支付局党总支:路少军、秦爱梅、刘继锋、马龙、赵娜、曹春光、马小丽

26、收费管理处党支部:刘清华

27、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党支部:张涛

28、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李健、秦俊海

29、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党支部:贾志远

30、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党支部:武永义

3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权安阳、谈勃

32、省国有资产评估中心党支部:姬新嫣

33、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党支部:高凯

34、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党支部:杨恒苍

35、省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党支部:张元奎

36、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姜拴爱

37、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党支部:张晓娜

38、西部财会杂志社党支部:陶方选

39、省生产资金管理局党支部:王志宏

、40、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办公室临时党史部:李西堂

41、省政府驻京办财政联络处临时党史部:王志刚

42、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魏声、穆天楠、达航行、杨梅、耿艺航、岳荣、乔晶策、曹娜、曾贵荣、袁永彦

43、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何勇、陈力、袁枫

44、裕源宾馆党支部:赵小建

45、开源证券公司党支部:王银科

46、电子财务技术开发公司党支部:张爱社

47、陕西艺术幼儿园党支部:李文洁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计11名)

1、李文(厅直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2、刘生远(省监督检查局党总支书记)

3、索满囤(省国库支付局党总支书记)

4、陈小军(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5、凌喜春(人事处党支部书记)

6、薛亚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7、张福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8、王素文(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9、白爱军(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 0、陈云生(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处副处长)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9篇

您有创业的金点子吗?

如果您有好的项目或创意,却又苦于无资金,那么把您的好项目拿出来,我们帮您来创富。我们本着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寻找创新人才,为充满创业激情的广大青年创造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宗旨,为您的好项目寻找资金,为您融资。

为了帮助广大创业者创富当老板,《创富指南》杂志特举办“创富杯”首届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帮助有好项目缺少资金的创业者推广项目,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把项目持有人、资金持有人以及项目的需求方,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连接起来,帮助缺乏资金的项目持有人寻找到有眼光的投资创业人,为缺乏项目的投资创业人寻找项目提供参考,实现资本、项目和人才的完美结合。

一、主办

《创富指南》杂志

二、协办

《科学致富》杂志

《科技创业月刊》杂志(财富版)

武汉创富指南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创富指南网

中国科学致富网

科技创业财富网

三、参赛条件

1、社会个人:有好的创意或可操作性的创业计划,希望成功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2、企业(实体):具有市场前景(潜力)的项目,希望将事业做大做强的企业或实体。

四、参赛内容及要求

1、项目类:

内容:专利技术、个人成果、发明创造、科研项目等项目及其它一切项目。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2、创意类:

内容:新颖的创业点子或创业计划。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创意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价值的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五、评选流程

1、上报材料。由个人或参赛单位上报项目介绍、基本情况等参评材料到《创富指南》杂志策划部,由《创富指南》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2、读者投票。对于通过初审的参选项目,将同时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发布项目情况,进行集中展示,由读者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

(1)邮寄投票:我们将所有的项目进行编号,读者选出你所喜爱的项目,将评选表寄给杂志社。

(2)短信投票:将你所喜爱的项目通过短信的形式发给我们。

(3)网上投票:我们将在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项目信息,读者可通过中国创富指南网的投票点进行投票。

3、投票结果公布。《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统计投票结果,再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各奖项的获奖名单,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并对每个项目给予针对性的评语。同时,我们将从参与投票的读者中随机抽出若干读者奖。

4、奖项设立

(1)项目类:

最具潜力的创业项目10名

最适合个人创业的项目 10名

评选标准:创业项目不求专业和面面俱到,也不求利润率最高,但一定要有可行性,内容可简单些,清晰明了即可,基本内容有四点:

①计划安排:用几句话简单的叙述创业项目内容。

②市场分析:包括市场前景,目标客户分析。

③项目运作:如何经营的详细计划。

④资金计划及成本收益、投资回报的分析。

(2)创意类:

①创业计划奖10名

评选标准:比较清晰的创业构思,与众不同的创业计划,内容包括自己今后要如何创业,采取什么方式,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写清意图即可,字数不限。

②金点子奖 10名

评选标准:所谓金点子,就是能够点石成金,一个好的点子就可以变成金子,商业点子、生活点子等各方面的点子都可以,比如水果销售点子,钱包如何更安全,这些好的点子如果运用到实际中去,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我们将根据点子的市场价值为主要取向。

(3)读者奖:

①幸运奖10名

评选标准:《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从有效选票中抽取10名为幸运读者。

②参与奖:

最佳参与奖20 优秀参与奖50名

评选标准:根据读者选票填写内容与最终评选结果的一致程度设奖。

(4)奖项说明

对于入选项目,我们将授予铜牌,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创富指南》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

对于获奖读者,将吸收成《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会员,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优惠待遇。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品主要为《创富指南》杂志自营产品,价值从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5、评选委员会

此次评选主要依据读者投票数决定,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我们将邀请学者、营销顾问专家、企业杰出人士等专业权威评选机构组成《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资格审核、票数统计等服务工作。评选委员会也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选监督机构,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参赛费用:本次评选原则上不收取参赛报名费,对于入选项目如需宣传推广,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

六、参选待遇

1、凡参加评选的人员,均有机会在《创富指南》杂志、《科学致富》杂志、《科技创业月刊》(财富版)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科技创业财富网等创业类媒体上推广你的项目。

2、对于获奖人员,《创富指南》杂志将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个人资料和项目基本情况刊登在杂志上。并根据自愿原则在《创富指南》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等媒体上宣传推广项目。

3、加入《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广等相关优惠待遇。

4、《创富指南》杂志活动特别报道组将对有代表性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实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展示创业者的创业风采。

七、参与方式

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项目介绍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单位:请持项目(创意)介绍、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技术证书、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评选活动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资料寄至:

①信件方式:武汉武昌丁字桥路51号弘业俊园B座1102室策划部高林(收)

邮编:(430071)

②电子邮件:gaolin215@163.com

有问题请咨询:

座机:027-51896431027-87262780

手机:13995516095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10篇

知作者: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略)点击次数:60 发布日期:2012-5-16

关于申报“五好”基层党组织和

推荐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附中党委:

根据黔教(委)组发〔2012〕36号和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申报全省高校“五好”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的要求通知如下:

1、推荐和申报名额:各党总支按照“五好”基层党组织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推荐上报。对所

推荐的组织和个人,按照黔教(委)组发〔2012〕36号和37号文件要求和程序和办法分别准备好先进事迹材料、相关审批表格(含电子版发送至1250344615@qq.com)。

2、推荐和申报办法:各总支根据支部或个人的工作实绩情况民主推荐和申报,并按照黔教(委)组发〔2012〕36号和37号文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于5月21日前报党委组织。附件:

1、黔教(委)组发〔2012〕36号.doc2、黔教(委)组发〔2012〕37号.doc

联系人:张志会电子邮件:1250344615@qq.com

铜仁学院党委组织部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11篇

发布人:党委文件室 分类:校党组字

发布日期:2011.4.26

各党工委、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后勤(集团)总公司党委、资产经营公司(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近两年来,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范围及推荐原则

(一)评选名额

在教职员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学校党委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党支部总数不少于70%)、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共8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总数不超过20%)。

在学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学校党委拟评选表彰学生先进基层党组织25个、优秀共产党员80名(具体评选办法和要求遵照学校党委《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试行)》(校党组字[2011]9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各党工委、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后勤(集团)总公司党委,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各二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三)推荐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或自荐。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所在各二级党组织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政团结协调,勤政廉洁,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效果明显。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干部带头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坚持科学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体制、工作思路和运行机制,措施落实得力,党的组织生活质量高。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4.不断加强党支部的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5.重视和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并取得好的成绩。重视统一战线工作,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抓好稳定、安全、保密工作,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注重与学校、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党建工作创新实践,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等方面的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党建工作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对指导和启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成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

2.带头学习、自觉维护和模范遵守党章,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而努力工作。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反映

好。

4.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奉献精神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5.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作用明显。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建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决议、决定,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先进性作用明显。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为教学和科研第一线服务、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意识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

4.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5.积极做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督导及舆论宣传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程度高。

三、推荐评选要求及办法

1.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注重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一

线中树立先进典型,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2.推荐评选和表彰先进典型的活动是学校党委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进行思想动员,明确评选先进的意义和条件,对本单位评选工作进行布置。同时,也要在本单位积极开展党内表彰先进活动。

3.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要与评议党员相结合。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总结汇报两年来支部的工作情况,每名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汇报自己近两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并接受评议。

4.各二级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各党支部要在评议党员、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二级党组织在总结的基础上采取自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5.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推荐表彰名额(见附件1),结合所属各党支部推荐人选和事迹材料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确定向学校党委推荐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

6.各二级党组织将推荐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要求分别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4)。在撰写事迹材料时,要重点总结近两年来的党建工作,文字内容在2000字以内,要准确、具体、精炼、生动,各项材料请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并报党委组织部。

7.学校党委成立党内评先工作小组,校党委副书记夏江敬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校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工会等部门

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情况及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情况报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单。

四、推荐评选时间安排

1.6月1日前各党组织完成总结、评比,将相关推荐表等推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6月8日前党内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

3.6月15日前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4.7月1日前召开全校党员代表表彰大会。

附件:

1.各二级党组织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优秀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通知 第12篇

大开委[2012]18号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先锋岗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党委:

在建党91周年之际,为激励开发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勇当创新发展的先行军和排头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区党委将在“七一”期间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和数量

在各党(总)支部、党委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党员先锋岗10个。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件精神。二是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在2年以上。

评选“党员先锋岗”的基本要求是:在非公企业中,共产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在党员的带领下,整个集体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群众的表率,得到广大群众和业主的普遍认可的基层一线岗位(班组、工段、车间等)。一是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奉献精神突出,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基础好,凝心聚力强。二是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四是顾大体、识大局,急难险重时不怕困难、敢于牺牲、勇挑重担。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党员先锋岗的评选严格按照广泛动员、层层推荐、民意投票、公示表彰的程序进行。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先锋岗由各基层党组织采取自荐、组织推荐等自行上报,最后由开发区党委综合评定。

2、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要求,经本单位考察,上报推荐名单,并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表格不够,可另附页),于6月25日前一式两份报区党办(709室),电子信箱:kfqdb5122@163.com。

3、区党办将对推荐的名单进行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区党委审定。

附件

1、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

2、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中共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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