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精选8篇)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1篇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讲义
一、什么是“六五”普法:
“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二、“六五”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三、“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观看电视法制栏目;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律咨询活动;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观看法制专栏、板报;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观看法制文艺演出;浏览普法网站。
四、“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五、“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七、“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八、“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2篇
制
度
汇
编
红岩镇小学
红岩镇小学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学校要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学校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三、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五、年末要对本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学校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考核中。
红岩镇小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制度
为使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运行,按上级规定,建立工作汇报制度。
1、工作季报制度:每季度一期,由普法办公室主任向学校汇报。主要内容为学校师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成果简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成果简报。
3、年报制度:由主任把全年的普法工作分门别类进行认真总结,呈送上级主管部门。
红岩镇小学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事业的建设,保障教育教学稳定的顺利进行。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实行议事会议制度,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本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学校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工作中的典型,弘扬正气,配合党委、政府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学校的工作,把教育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而努力。
红岩镇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一、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教师主要学习《宪法》、《教师法》、《教育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文。
三、通过学习促进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四、通过学习促进教师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遵守师德规范。
五、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促进师生在活动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法制的义务宣传员。
红岩镇小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全面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努力实现我校教育管理和办学由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
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守法。
四、坚持日常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或培训。
五、不断探索法制学习宣传的新方法,新路子,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
六、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依法履行教书育有的职责,给全校师生树榜样。
红岩镇小学
“六五”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普法培训制度。
一、学校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教师及普法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
二、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三、把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次重要内容。
四、单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每年的普法培训工作。
五、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方案。
六、对参加培训人员要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红岩镇小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制定本制度。
1、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
2、普法办公室按学校“六五”规划要求每年拟定计划、总结,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3、坚决执行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讲课制度,每年不少于2 次。
4、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教师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红岩镇小学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学习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 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 规划(2011-2016)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各项学法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全校师生。
二、学习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重点了解掌握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教师法,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教职工。要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教师法相关的专业规章,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执教水平,依法执教、廉洁自律做到有法必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业务知识水平,真正做到服务基层、为 民着想。
3、学生。要熟悉掌握和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学习形式
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在校内坚持个人自学为主,辅以集中学习,必要时召开专题讲座。
四、具体要求
严格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每位学习对象都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期间准备好学习笔记,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由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同志进行学法检查。
红岩镇小学
“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校“六五”普法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领导小组对学校普法宣传工作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案、民主决策。
二、指导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规划、计划。
三、组织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
四、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成果及时进行总结。
五、对外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
六、为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利开展做好经费、人员、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红岩镇小学
“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全体师生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培训。
3、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
4、切实抓好“法律进学校、进学年、进班级”的法律“三进”工作。
56、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红岩镇小学
“六五”普法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学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落实“六五”普法工作。
三、安排好“六五”普法工作中的法制报告、讲座、演讲、研讨、总结等具体活动。
四、在校普法领导小组指导下加强督查工作,做好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工作网络的联系。
六、为全面建设平安校园、法制校园、礼仪校园,会同和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整治校外周边环境,创建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努力工作。
红岩镇小学“六五”普法办公室
工 作 职 责
一、协调并组织师生员工学法,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认真制定阶段性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三、督促支部理论中心组和教职工进行“六五”普法相关内容的学习,检查参学人员的学习笔记和撰写的心得体会。
四、认真对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找出不足。
五、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判卷和评分工作。
六、做好“六五”普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校报、广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校园氛围。
七、聘请法律专家、组织教师为师生员工讲授法律知识课程。
广元市元坝区红岩镇小学
关于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红岩镇小学“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杨仕军 副组长:魏德连
刘奉瑭
成员:吴泽松
刘清姜
马林芝
刘芝俊
魏
勇
二、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芝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办。
特此通知。
广元市元坝区红岩镇小学
2011年9月2日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小学
关于调整“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鉴于我校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调动或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红岩镇小学“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三、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杨仕军 副组长:魏德连
吴泽松
成员:刘清姜
张
亮
刘芝俊
魏
勇
四、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芝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办。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小学
2012年9月2日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小学
关于调整“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鉴于我校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调动或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红岩镇小学“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五、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杨仕军 副组长:魏德连
吴泽松
成员:王晓蔓
马林芝
刘芝俊
魏
勇
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芝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办。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小学
2014年8月31日
广元市元坝区红岩镇小学 “六五”普法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培养学生创新 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统地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主要任务:
1.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 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2.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 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 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3.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4.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利用好少先队大队部,发挥好道德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 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5.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 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四、对象和要求:
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把维护学生和广大教师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学生和教 师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着力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进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抓好学校 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使学校 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落实到位。
1.学生是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在总结学校“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首先,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把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以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 素质,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要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要,使学生了解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和制度;学习有关保护未 成年人合法权利和保护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自我预防能力。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第三,要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 “四落实”,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 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 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学校课程;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选择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所接受的方法,以达到教育效果。第四,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站、黑板报等多种媒体,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2.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要把学校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提高培训、进修或者继续教育等培训中,要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从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 年。制定学校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从 2011年至2015年。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方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迎接检查验收,迎接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充分认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好 “六五”普法,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对于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抓紧抓好。
2.健全领导体制。特成立我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仕军,副组长:魏德连、刘奉瑭,组员为各班班主任。
3.落实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学校适当安排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的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与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和经验的推广;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项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4.建立普法激励、监督机制和工作标准。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 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将法制学习宣传与教师培训等工作联系起来;研究制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标准,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方面的积 极性,将学校的普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广元市元坝区红岩镇小学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3篇
本刊讯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企能力, 达州联通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 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六五”普法2011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以考促学, 学用结合, 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并通过840818短信群发端口向广大联通用户群发“12·4”法制宣传短信。
2011年12月2日, 公司组织公司员工在达州市中心广场参加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通过3G无线上网向广大群众在线播放法制宣传片, 展现联通高速、畅快的3G网络优势, 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4篇
--------“六五”普法征文
(**站)
一、导论
新中国法制建设在30年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制宣传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实践证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要保持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二、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要立足于当前国情
任何国家的法制建设都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因此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一定要立足于中国国情。
(一)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仍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21世纪中国的发展进程将不可避免的遭遇人口三大高峰、自然资源超常规利用以及国民贫富分化严重的严峻挑战。
1、人口三大高峰
人口三大高峰(即人口总量高峰、就业人口总量高峰、老龄人口总量高峰)的来临给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虽然在计划生育政策调控下,人口总和出生率将继续保持在世代更替水平之下甚至进一步下落,但这也决定了未来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走势,例如老龄化时代到来,性别比例失衡等。由此带来的社会总抚养比增大,卫
生医疗等费用增多等不利因素将使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财政能力受到制约。
2、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
由于近年来不合理地、过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兴建工程项目,引起了生态环境的退化,进而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如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气候变异、生态平衡失调等。环境破坏造成的后果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有些甚至是不可逆的。
3、国民贫富差距呈扩大趋势
中国经济总量将在2010年年底超过日本,但与此同时,中国贫富分化差距越发巨大,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96。显然,这种贫富分化的现象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二)新时期普法重点对象的确立
结合当前中国国情,新时期普法的工作重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执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劳务人员尤其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社会管理活动。
三、开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具有的思维
(一)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需要确立“四大”理念
1、要确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稳定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是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受教育者是主体,一切应以受教育者的需求出发。要改变传统宣传理念,树立以受教育者为根本的思想。从受众者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人民群众需求,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确立“培育法制环境”的理念
法治环境的形成,仅靠普及法律条文,宣传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更高的层面,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构建有利于培养公民信仰法律,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环境。培育法制环境,一是要强化对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宣传;二是要强化普法对法律权威的树立。
4、要确立“注重实效”的理念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着宣传形式陈旧,缺乏标志性宣传载体,实效性差等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宣传教育形式必须改进,要加强市场化运作,开辟法宣的新途径,吸引公民自愿、广泛参与,逐步形成互动式、双向式的宣传教育模式。
(二)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需要创新思维
法制宣传教育者要勇于在工作思路上、内容上创新,用创新精神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通过创新,形成灵活、高效的工作方式,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设,进而有序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要围绕主体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应遵循由现象到本质再到价值的人类认识规律,既
要帮助普法对象掌握法律知识,更要激发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的内在精神,通过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与渗透,最终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
2、要区别不同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要产生良好的效果,必须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征,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运用不同的手段使其在主观意识上产生需求感。这样才能使教育对象理解、接受和固化特定的理念和价值观。
3、要运用科技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宣传教育手段要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只有更多地依托各种媒介开展工作,才能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四、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内涵
民主、法治、和谐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最终目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建设至关重要。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根本保障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要服务于基层民主建设,要切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并逐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使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同时,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社会正气。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除了要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观念、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和法律行为习惯外,还必须具有高法律素质的公民,尤其是严格、公正、文明的政法队伍。而这些法治文化要素的形成,需要多途径、多层次、长期的持之以恒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因此,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五、结语
学校六五普法法制教育讲座稿 第5篇
主讲:***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 蓝湾首发,转载请注明本文原址:http://lwjj.net/art/21/68/276.html 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 蓝湾首发,转载请注明本文原址:http://lwjj.net/art/21/68/276.html 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蓝湾首发,转载请注明本文原址:http://lwjj.net/art/21/68/276.html 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 蓝湾首发,转载请注明本文原址:http://lwjj.net/art/21/68/276.html 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6篇
自20xx年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XX市粮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制定《XX市粮食局关于在粮食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我市粮食行业的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努力推进XX市粮食系统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纵深发展,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自查,查找整改问题,现将“六五”普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抓机构健全。历年来我局领导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20xx年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局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定期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二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指定专人为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联络员,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五年内共制定和修改了五项机关学法制度:《XX市粮食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XX市粮食局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XX市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XX市粮食局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XX市粮食局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20xx年完成《XX市粮食局涉粮法律法规实用手册》汇编,汇集各类实用法律法规49个。局党组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普法工作为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目标责任之一,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召开研究普法工作的会议不少于3次。有“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做到普法有规划,年年有计划,有安排,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三是抓普法培训。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粮食行业特点,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服务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20xx年以来,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直聘请林接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购买法制教育宣传材料、印刷普法宣传材料,凝心聚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并通过播放幻灯片、DVD、光碟和举办晚会、讲座等,丰富学习形式。
二、坚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六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局领导就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六五”普法工作,充分认识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制定《XX市粮食局关于在粮食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方案》和年度普法计划,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六五”普法期间,我局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xx大及xx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六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以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大学习大讨论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二是紧密结合国家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市的建设进程。三是紧密结合粮食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涉粮法律法规,学习讨论《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特别是在每年的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日、.16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周加大宣传力度。四是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法制讲座、培训班和征文活动等,其中龚建云同志《浅议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编入XX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作品集。五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先后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建立干部学法登记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我局每周四下午为固定学习时间,以集中学习为主,包括局领导轮流辅导、看片读报等,规定专题及主要内容的自学为辅,同时做到“三个先”:党组成员先集中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先集中学习、法律骨干先集中办班学习。每隔一段时间组织座谈学习体会,集思广益,互相学习,能者为师,形成比、学、赶、帮的热潮,激发大家争看法制教育讲座、文摘、专题片等,从而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配合做好全市“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7篇
为切实加强对大港“六五”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大港普法办经研究聘任辖区7名在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工作阅历深厚、经验丰富并热心普法公益事业的退休老干部, 成立滨海新区大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导宣传组。
督导宣传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大港普治领导小组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 了解掌握大港各单位, 尤其是各成员单位, 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向督导单位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把督查指导寓于调研和服务之中, 当好督导单位开展工作的帮手;加强上下联系, 沟通信息, 及时向大港普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向督导单位传达工委、管委会指示精神。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导宣传组的成立, 是大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创新举措。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常识 第8篇
上 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篇
第一讲 走近法律,做个守法小公民 第二讲 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第三讲 国家的象征——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第四讲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五讲 未成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第六讲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第七讲 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第八讲 了解违法和犯罪
第九讲 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 第十讲 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
下 篇 小学生安全教育篇 第十一讲 交通法规时刻记 第十二讲 校园踩踏要提防 第十三讲 外出安全记心间 第十四讲 饮食卫生不能忘 第十五讲 防火知识要学习第十六讲 机智沉着防抢骗 第十七讲 拒绝网瘾好处多 第十八讲 毒品是个害人精 第十九讲 校园暴力要远离 第二十讲 灾难面前懂自救
上 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篇
【导读】主要介绍什么是法律,宪法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我国的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性和我国民族政策,小学生享有的权利,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爱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违法和犯罪,戒除不良习惯,未成年人的维权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讲 走近法律,做个守法小公民
什么是法律?它和我们的关系真那么密切吗?今天就让我们走近法律,去了解一下与我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则。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法律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一、法律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规则无处不在。《小学生守则》是小学生在校应该遵守的规则。而法律则是由国家制定的,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则。
规则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指人们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准则。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相习成风,约定俗成,或者由人们共同制定并明确施行的。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由国家制定的,用来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定了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者禁止做什么,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一看】 “大书法家”
李明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春游,看到公园管理员正在批评一位年轻人,原来这位哥哥在公园古寺的墙上乱刻乱写,管理员让他擦掉刚写的字,并且罚款50元。李明很奇怪,觉得在墙上乱刻乱写只不过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并不违法。爸爸告诉他:“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乱刻乱写的行为后果严重,就构成了破坏名胜古迹罪,还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处罚。”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读一读】
人们常说:“校有校规、国有国法。”校规是我们小学生在学校里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国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社会规范。
法律不是一般的社会规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就使得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形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因而它不同于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其他行为规范。
二、法律的作用
法在我们的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具有预测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学一学】 看一看喝醉的汽车
小亮和小勇是一年级(2)班的学生。这天,放学回家,在十字路口过马路的时候,发现对面有一辆汽车疾驶而来,车身不时左右摇晃。小亮和小勇急忙向旁边躲闪。但小亮还是被车尾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小亮大哭。小勇急忙向一旁的路人求助,把小亮送到医院。之后,经交警调查,该肇事汽车司机醉酒驾驶。司机被公安机关拘留,并赔偿了小亮的医药费。
司机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醉酒驾车撞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这充分反映了法律具有的作用。第一,法具有预测作用,可以预先估计到司机酒后驾车可能会撞到人。第二,法具有指引作用,法律禁止司机酒后驾车,酒后驾车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禁止酒后驾车”就成为了司机的“义务”。第三,法具有评价作用,如果司机违反了自己的义务喝了酒之后开车,法律就判定司机违法了。第四,法具有强制作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司机,法律会惩罚他,并强制他做出赔偿。法的强制作用不仅在于惩罚酒后驾车行为,而且还在于预防其他人酒后驾车,增强我们的安全感。第五,法具有教育的作用,法律惩罚了酒后驾车的司机,不仅教育了这个司机以后不能再酒后驾车,也教育其他人不能酒后驾车。
【读一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增加):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对于我们的国家、社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秩序才会稳定;有了法律,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不受侵犯;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进步、更加繁荣。
三、法律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规则,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的生活处处都与法律相关。比如,我们在马路上要靠右边行走,去饭店吃饭和在商店买东西都要付钱,年满6 周岁的小朋友要去学校上学,破坏公共财物要赔偿,等等。
法律代表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我们的权利和自由,保护我们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我们应当自觉地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就是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
【看一看】 签字的人民币 某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在交费时老师要求学生在报名费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以前发现有同学使用假币,在人民币上签上名字可以及时找到假币的主人。当看到妈妈在给他的新钞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时,有的同学很想知道,这种在人民币上签字的行为是否违法?
【学一学】
这位老师要求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字, 不但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更为重的是, 这是一种污染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有故意毁损人民币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显然,老师让学生在人民币上面涂写、签名属于破坏人民币的行为。按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这位老师给予警告处罚并罚款。
【读一读】
法律离我们很远吗?同学们多注意、多观察,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处处都跟法律有关系。比如司机酒后开车、在超市保安公开搜查顾客的身体等,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事实上,如果我们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就会知道,以上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多学点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会很容易地发现自己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就能够很好地用我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讲 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我国法律制度的根本,其立法和修改程序极其严格。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保障我们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国家要制定很多法律,从各个方面规范和调整我们的行为和生活。宪法是这些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也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其作为标准的。宪法只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规范则是在各相关法规当中,比如刑法规定刑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关系,诉讼法规定诉讼程序,但它们的制定都不可以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就是违宪。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人认为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才是公民,这是不对的。小学生也是公民,应该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服兵役、劳动、受教育、纳税、爱护公共财物等基本义务。
【看一看】 我们是国家的小主人
一天,三年级小学生刘明和好朋友李红到人民广场放风筝。当风筝飞得正高的时候,突然一阵大风吹过来,风筝一连翻了几个筋斗,挂在了广场旁边的路灯杆上。刘明见状,便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想把风筝从灯杆上打下来。正当他要把砖头扔出去的时候,李红大喊一声:“不行,这样会把路灯砸坏的!”刘明吓了一跳,不高兴地说:“你懂什么? 不这样的话风筝怎么能下来!”“那也不能损坏公物!因为我们都是国家的主人!”李红毫不示弱地说。
李红说得很对,我们是国家的小主人。我们每个小学生从小就应树立法制观念,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帮助他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三讲 国家的象征——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象征,都有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首都是北京。
一、国旗、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国旗的颜色是红色,象征着她是用革命先辈的鲜血染成的。红旗的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着五颗黄色的五角星,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的五角星环拱于大五角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以及全中国人民万众一心,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看一看】 永不褪色的国旗
星期一,学校组织举行升旗仪式,小明是今天的升旗手。小明从教室里拿起国旗就要走,却被班主任王老师拦住。王老师对小明说:“这个国旗已经有点破旧了,我去办公室拿一个新的国旗给你。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读一读】 升国旗
晨光中,校园里。奏国歌,升国旗。我们都行注目礼。同学们,齐努力。为祖国,勤学习,装扮河山更美丽。
二、国歌——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
国歌,就是代表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歌曲。在重要的庆典、集会、正式的外交场合、重大的国际性集会(例如国际体育比赛)中,一般都要演奏或演唱国歌。
我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关头,凝聚着中华儿女“不做亡国奴”的怒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义勇军进行曲》被定为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
三、首都——全国各族人民向往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北京,这是全国各族人民都向往的地方。北京是我国最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早在2000年前的战国时代,就曾为燕国的都城,古称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发展成为我国北方的军事重镇和北方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枢纽。汉唐时期为幽州治所。辽建为陪都。金、元、明、清各代均定都于此。当时1949年1月31日北平宣告和平解放,同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的决议。10月1日北平正式改名北京,从此北京便作为新中国的首都,成为当代中国的政治中心和国际交往的中心。
第四讲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997年7月1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乐曲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澳门庄严升起。从此,澳门回到祖国的怀抱。
一、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早在2000 多年前,中国就确立了统一国家的基本格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虽然数度出现政权分立,但国家统一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和繁荣发展了统一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的历史与大陆的历史紧密相连,一脉相承。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我们绝对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解决台湾问题,坚决反对“台湾独立”,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图谋,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台湾海峡两岸人民的迫切愿望。中国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挡的。我们必须同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行为做坚决斗争。
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国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的一份子。各民族同胞像兄弟姐妹一样,团结和睦。
三、国家给予少数民族地方优惠政策
国家实行少数民族地方区域自治制度,让少数民族同胞真正当家做主人。并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上确定了少数民族同胞的代表名额,“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国家还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给予特殊优惠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还规定在诉讼程序中,允许少数民族同胞使用自己民族的语言。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读一读】
青藏铁路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是中国新世纪四大工程之一。该路东起青海西宁,西至拉萨,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已于2006年7月1日9:00全线通车。
第五讲 未成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未成年人一定要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才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第五讲
一、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拘禁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未成年人也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也不得随意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
【看一看】 关不住的亲情
小丽父母离婚了,法院判决由小丽的妈妈抚养小丽。小丽跟妈妈一起生活了半年,一直很想念爸爸。小丽想要去看爸爸,但是妈妈不允许。一个星期日,小丽想偷偷跑出去找爸爸,但是刚跑下楼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把小丽关在家里,不允许她出去。这一天小丽放学回家,遇到居委会的王奶奶,就把自己的事情跟王奶奶说了。王奶奶陪小丽回家,对小丽的妈妈说:“我国法律禁止非法拘禁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虽然小丽是你的女儿,但是你也不能限制小丽的人身自由,不能限制她去看望她爸爸的权利。”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读一读】
广义的人身自由除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三个方面:(1)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3)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二、姓名权 【看一看】 他人姓名不能冒用
小亮和小明放学后来到公园。小亮看到旁边有一个雕塑,就想在上面写上“小亮到此一游”,但是又怕学校和父母发现。小亮突然想到,前几天和小磊打了一架,要是把他的名字写在上面,被人发现以后,学校和家长都会批评他。于是就把小磊的名字写在了上面。小明看到以后就对小亮说:“小亮,你冒用了小磊的名字,侵犯了小磊的姓名权,这样是不对的。”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姓名决定权、姓名变更权、姓名使用权。这里小亮侵犯了小磊的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读一读】
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但这并不属于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种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
三、隐私权 【看一看】 帽子下的秘密
小杰最近上学总戴着厚厚的鸭舌帽,连上课都不摘掉,老师也不管他,同学们非常好奇,打赌谁要是摘掉了小杰的帽子,大家就集体请他吃饭。于是在下课的时候,同班的小龙一把摘掉了小杰的鸭舌帽,愤怒的小杰和小龙厮打在一起,小龙把帽子扔给了其他同学,于是同学们传来传去,小杰看到抢不回来,气得哭着跑开了。这时大家才注意到,小杰的头发居然稀稀疏疏的,而且好像在头上还有疮。小杰连续几天都没有来上学,王老师了解到事情的起因,开了一次集体班会,对同学们说:“隐私权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隐私。同学们的通信、日记、身体隐疾及家庭情况,都属于隐私,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个人的隐私。小杰身体有病,大家更要鼓励他与病魔作斗争,而不应该嘲笑他。如果别人这么做,换做我们是小杰会怎么想呢?”
小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又回到了学校,一进班级,小杰惊讶地发现,所有同学的头上都戴了一顶厚厚的鸭舌帽。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读一读】
在个人成长的历程中,总会有些不想为人所知的小秘密,由于好奇、想了解孩子情况等其他原因,父母等其他人有时候会偷看我们的日记、信件、手机短信等,其实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从而令我们产生抵触情绪。所以,未成年人要注重保护隐私权,既尊重他人隐私,也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四、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保持自身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生理机能完整的人身权利。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看一看】 狠心的爸爸
小明的父亲最近失业了,晚上经常酗酒后殴打小明。小明的性格变得很孤僻,学习成绩也开始下降。张老师发现小明最近有点异常,于是叫他来谈心,发现了小明身上道道的青紫痕迹。
这天晚上,张老师同小明等到了很晚,小明的父亲才醉醺醺地回来,当听到小明的老师说起自己殴打小明的事情,觉得很丢面子,又要上前殴打小明。张老师及时拦住了他,并告诉他:“你不能打小明。你已经侵犯了小明的生命健康权。小明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五、休息权
休息权是我们享有的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国家保障公民在工作、学习之余,充分享有休息的时间。我们小学生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尤其需要充足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休息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看一看】 小欣的假期
小欣最近忙得不可开交,既要准备考试,又要兼顾学校组织的军乐队。为了在市里举行的军乐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军乐队李老师要求军乐队所有队员周六、日都要到学校来练习。可小欣觉得最近太累了,会影响到学习,于是向李老师请假。没想到李老师怕影响学校军乐队的成绩,不允许小欣请假。小欣觉得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班主任刘老师听说了以后,及时跟李老师进行了沟通协调,同时告诉小欣:“小学生也享有休息的权利。”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六、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看一看】 我要上学
张亮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成绩优良,很受老师和同学喜欢。但不知为什么,最近张亮总是心事重重的。原来,张亮的父亲认为,要在社会上混口饭吃,读那么多书没用,只要上几年小学,认识几个字,会做四则运算就足够了。于是打算在张亮小学毕业后,就让他辍学跟自己学做生意。张亮的班主任了解到这一情况,对张亮的父亲劝道:每个公民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至少应该让张亮上完初中;但张父则反驳:既然是权利那就完全可以不行使,义务教育是学校的义务,不是学生的义务。
张父的说法是错误的。公民受教育权是受法律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既是适龄儿童的权利,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义务教育”包括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的全部九年义务教育。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七、受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未成年人有权要求父母行使监护权,父母有监护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应当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父母还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看一看】 谁来管我
小强的父母离婚了,法院判决由小强的爸爸抚养小强。但是小强的父母双方各自组成了新的家庭,他们都不愿意抚养小强。居委会李奶奶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对小强的爸爸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李奶奶对小强的爸爸说:“国家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责任和抚养的义务,保证未成年人享有受监护的权利。法院判决小强由你抚养,你就应该承担起监护小强的义务。”最终,小强的爸爸在李奶奶的劝说下答应抚养小强。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八、财产权
财产权,也就是对财产的所有权。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享受的财产权利的范围与成年人是相同的,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看一看】 飞来的巨奖
小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爸爸的同事王叔叔。王叔叔对小芳说:“我手气不好,小丫头,给你2元钱,你买张试试,中了奖归你。”小芳用这2元钱买了一张彩票。开奖后,小芳居然中了一等奖,税后奖金6万余元。王叔叔闻讯找到小芳的父母,称小芳是7岁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接受他的赠与,所以奖金应归他所有,他可以给小芳1万元做报酬。小芳的父母不同意,王叔叔就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叔叔败诉。
王叔叔认为小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接受其赠与,缺乏法律依据。根据赠与合同的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也就是说,王叔叔将2元钱交付给小芳去买彩票时,小芳就取得了这2元钱的所有权,用这2元钱买彩票中的奖,当然属于小芳。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九、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同样享有继承权。
【看一看】 妈妈的房子
小伟的父母离婚后,各自组成了新的家庭。法院判决小伟由爸爸抚养。在小伟上小学的时候,他的妈妈患病去世了。小伟的妈妈去世前留有一套房子,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小伟妈妈的名字。小伟的妈妈去世后,这套房子被小伟的继父出售了。小伟的爸爸闻讯后找到小伟的继父,要求他把小伟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交还给小伟。小伟的继父不同意,小伟的爸爸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小伟的继父应当归还小伟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小伟的父母虽然离婚了,也各自建立了新的家庭,但是小伟和妈妈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依然是母子关系。小伟是他妈妈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获得妈妈的遗产,任何人不得为个人利益而侵犯他人的继承权。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六讲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重要成员,承载着父母的希望,同时也是人类的未来。因此,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必须重视起来。
一、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
对孩子来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站,父母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不经意的行为,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一生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看一看】 谁教育了谁?
汪松的父母对其教育是很严格的:放学后不许下楼玩;作业做不完不许看电视;不许上网玩游戏。一旦违反,轻则责骂,重则痛打。
而汪松的父亲整天沉迷于麻将中,常常呼朋唤友,打牌搓麻。汪松的母亲劝他,他总不以为意,常说:“我工作每天那么辛苦,正事做完了,回来玩玩麻将放松一下,有什么大不了的?”讲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一天,汪松的父亲下班后刚到门外,就听到屋里传来麻将之声,不禁技痒,打算试试手气,谁知开门却大吃一惊,只见汪松正和几个年龄相若的小孩搓了个不亦乐乎。
父亲立刻火冒三丈,动手就打。汪松一边大哭,一边喊:“我作业写完了,玩玩麻将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句话问得他父亲瞠目结舌。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读一读】
孩子们能否健康成长和他们受到的教育有关,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更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所谓培养、所谓教育,可以用巴金先生的这样一句话来阐述:“我们希望子女成龙,首先就要尽父母的职责。”
二、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是指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实施的专门保护。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看一看】 如此老师
小郑是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在语文课上,因小郑喊叫其他同学的绰号,扰乱了课堂纪律,刘老师将其叫上讲台,对其进行了体罚,造成小郑右下颌软组织挫伤。次日,小郑的家长到学校交涉,刘老师当面向小郑及其家长道歉。学校在支付了小郑医药费后,应小郑家长要求,将小郑调入三年级其他班级。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行的保护。这主要要求社会给未成年学生提供好的条件、场所,禁止他们参加一些不利于其成长的活动。
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未成年人的荣誉权、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保护有特殊天赋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公共场所优惠开放等。社会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等多方面进行了保护,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注重。
【看一看】 进不去的网吧
放学后,小红和洋洋等几个同学一起回家。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发现路边新开了一家网吧。洋洋说:“今天作业比较少,咱们去网吧玩会儿游戏吧!”于是,小红、洋洋和几个同学一起朝网吧走去。到了网吧门口,几个人就被保安叔叔拦住了。“凭什么不让我们进?”保安叔叔告诉大家说:“因为你们太小了,我国法律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读一读】
歌舞厅和网吧是营业性娱乐场所,常有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迹其中。未成年人年龄小,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不强,容易受身边环境和网络的影响。一方面,未成年人自控能力比较弱,面对暴力、色情、反动、游戏等不良诱惑,往往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容易受到伤害,甚至遭到绑架、诱骗、拐卖。
第七讲 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想一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环境不断恶化,曾经美丽的地球变得“伤痕累累”。未成年人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一、什么是环境
环境是指我们生活的整个周围世界。在这一讲里面我们用到的环境大多是指自然环境。从大的方面来说,自然环境可以指我们的整个地球,从小的方面说,可指我们生活和学习的小区、村落、校园等等。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离开了环境,人就不能生存,所以,我们必须爱护环境、珍惜环境。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读一读】
1972年第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二、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在各种活动中不知不觉地制造垃圾,比如我们吃零食时扔掉的包装、吃饭时剩下的饭菜、洗碗洗衣服倒掉的脏水、用完的电池等等,这些垃圾如果处理不当,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利用,很多垃圾就可以变废为宝。如废纸回收可以经过加工再变成纸;空玻璃瓶回收可以再加工成玻璃;废钢铁经过回炉锻炼可以制造成新的铁制品;厨房垃圾可以变成农田的肥料,对垃圾进行焚烧还可以发电„„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将不同的垃圾分装起来,再送到垃圾站,这样就完成了“垃圾变宝”的最基础的工作。保护环境,要从我做起,你看,现在我们不就可以动手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吗?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三、爱护动物和植物
动物和植物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的好朋友。缺少了朋友,人类的生活便缺少了色彩,生态环境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爱护动物和植物就显得尤其重要,我们应当做动物和植物的小卫士。
【看一看】 小蝌蚪回家了
星期天下午,小明和几个小朋友一起来到小河边,捞了许多条小蝌蚪。回到家,小明把小蝌蚪放在鱼缸里,看着它们在水里游来游去,开心极了。妈妈下班回到家,看见鱼缸里的小蝌蚪,告诉小明:“小蝌蚪长大了会变成小青蛙,青蛙是田园卫士,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一年能吃掉好多害虫,我们要保护青蛙。”小明听了妈妈的话赶紧把小蝌蚪放回到小河中。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读一读】
珍稀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它们和我们人类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给我们的家园带来勃勃生机,但它们却面临着濒临灭绝的危险,森林被毁,剥夺了它们的栖息地;环境污染,破坏它们的生活环境;还有人类的大量捕杀„„现在保护野生动物,尤其是珍惜的野生动物,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1988年11月8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人们已经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那些伤害珍惜野生动物的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大家来植树 【看一看】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3月12日,光明小学组织同学们去公园植树。有的同学嫌太累不想去,想在教室里复
习功课。老师知道后,对大家说:“今天是植树节,植树既是每个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又能培养我们爱劳动的好习惯。小学生应当从小懂得保护环境,积极参加植树活动,只有多种树、种草,才能减少沙尘暴,使我们的环境更美丽。参加植树,绿化环境,是一件有意义的活动,大家应该积极地参加。”听了老师的话,同学们都觉得很有道理,大家一起高高兴兴地去公园参加植树活动了。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读一读】
树木可以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防风降噪,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树木是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1天可以吸收1吨二氧化碳,释放出0.73吨氧气。树木是粉尘过滤器。当含尘量大的气流通过树林时,随着风速的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降低,空气中颗粒较大的粉尘会迅速下降。另外,有些树木的表皮长有绒毛或者能够分泌出油脂,它们能把粉尘粘在身上,从而使经过树林的气流含尘量大大降低。树木是杀菌能手。许多树木在生长过程中会分泌出杀茵素,杀死由粉尘带来的各种病原菌。此外,树木还是天然蓄水库和天然空调。
五、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环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息息相关,保护环境责无旁贷。同学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树立环保意识,讲求公德,提高对公共卫生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除了节约能源以外,还可以重复利用水资源;自觉将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还有,我们还可以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保护森林资源;提倡购物、买菜使用环保袋,避免白色污染;另外,向周围的群众宣传一些环保知识和意义,参加有关环保或植树造林方面的活动,提高大家环境保护的意识。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家一起努力,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第八讲 了解违法和犯罪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既有联系而又内涵不同的概念。
了解违法和犯罪违法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简单来说,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这些行为就是违反了法律。违反法律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只有违反了刑法才是犯罪。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
犯罪的概念在刑法上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看一看】 小明“犯罪”了
一群小朋友在楼下追跑打闹。一不小心,小明把正在楼下散步的王奶奶给撞倒了,他赶紧把王奶奶扶起来,并真诚地道歉。这时,小刚对小明说:“你把王奶奶撞倒了,这是犯罪啊,警察会来抓你的!”小明感到很害怕,打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很快赶了过来,把王奶奶送去医院检查,幸好王奶奶没什么大碍。从医院回来后,爸爸告诉小明:“撞伤王奶奶只是民事侵权行为,要赔偿医药费,但这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是犯罪,你别担心。不过在楼下追跑打闹是不安全的,以后一定要注意。”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看一看】 如此过路费
社会青年郑某与杜某迷上网络游戏,天天泡在网吧,但是经济条件根本就不能满足他俩上网的需要。为了弄钱上网,郑某和杜某便在去往学校的僻静小路上拦截过往的学生,索要所谓的“过路费”。开始的时候,还只向他们要五块、十块,后来发展到要一百、几百。如果有谁不给或没有的话,郑某和杜某就会狠狠地揍他一顿,还威胁他们不准告诉家长。后来学校察觉了此事,向派出所报了案。警察很快将郑某和杜某捉拿归案。
在法制课上,老师告诉大家,郑某和杜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到应有的惩罚。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读一读】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最为严重的犯罪,在通常情况下,抢劫罪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看一看】 嚣张的小张
青年小张平时上班态度懒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一次,小张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导致车床零件出现多个次品,给工厂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车间主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处罚。小张觉得车间主任是故意跟自己过不去,于是在一天下班后,小张纠集几个社会青年把车间主任殴打致残,然后逃逸。但很快小张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起诉,法院最终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三年。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我们要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应当听从老师的教导,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第九讲 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从司法实践来看,许多未成年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都是从有不良行为开始的。所以我们小学生要从小学法、守法,远离不良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青少年不良行为是指青少年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有关行为规范,或者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的行为。不良行为是消极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不良行为的恶性发展,可能导致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只有远离不良行为,才能更好地预防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主要有:(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看一看】 后悔的小宁
小宁的爸爸在外地工作,妈妈是医院的护士,经常上夜班,平时很少有时间照顾小宁。由于缺少管教,小宁的学习成绩很糟糕,还常常因不遵守纪律而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轻视。
有一次考试,小宁的成绩实在太差了,妈妈非常生气,狠狠地教训了他。这之后小宁不仅没有改进,反而厌学情绪越来越强,甚至开始旷课。老师把这个情况反映给小宁的父母,小宁又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于是他干脆逃学了,接连几天都没有回家。这可把他妈妈急坏了,爸爸也赶回来四处寻找,最后终于找到了在外面游荡的小宁。
这次爸爸阻止了妈妈对小宁的责骂,好好地对小宁进行了开导,小宁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看到爸爸妈妈心急如焚的样子,小宁心里也非常愧疚,他诚恳地向爸爸妈妈道歉,并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旷课和夜不归宿,自己要努力做一个好学生。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看一看】 小丽的错误
小丽到自选商场玩,看见一个发卡非常漂亮,就趁售货员不注意,悄悄放进自己的书包,很快地走出商场。回家后,这个发卡被妈妈发现了,在妈妈的追问下,小丽说了实话。妈妈严肃地给小丽讲了私拿别人东西的危害性,教育她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和改正,并带着小丽到商场找到了售货员阿姨,小丽很诚恳地说:“阿姨,我错了,这个发卡还给你。”售货员阿姨看到这么乖的孩子,边笑边说:“勇于认错的孩子就是好孩子!小朋友,再也不要随便拿别人东西了啊!”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看一看】 粗野的小齐
小齐是一所中学的初中二年级学生。由于家庭环境不好,缺少管教,小齐从小养成喜欢骂人打架的坏毛病。他平时经常欺负班上的同学,随便给他们起外号,指使同学为他做事,稍有不从,他就恶语相向,挥拳威胁。由于他身体强壮高大,同学们都不敢惹他。老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也无济于事,他全都当作耳旁风。有一次,他与邻班的男同学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吵,一怒之下,竟将对方推下楼梯,导致那名同学颅内出血,不幸死亡,小齐最终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制裁。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
第十讲 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和特别司法保护,使其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
一、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可侵犯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 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是清晨刚刚升起的太阳。关心、爱护和特别保护未成年人、让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
二、权益维护的途径——司法救济
小学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树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他人非法侵害,要有维护权利的勇气和决心。
【看一看】 问题钢笔怎么办?
在一次有一百名小学生参加的调查活动中,有这样一道问题:“如果新买的钢笔不好用,你会怎么办?”结果只有两名学生回答要求退换,其他学生的回答不是“算了,凑用吧”,就是“再买一支好了”。而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外国的孩子身上,他们会怎么做呢?恰恰相反,除了极少数,其他人都会要求退换甚至进行投诉。这样一种现象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从小培养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当自己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不能忍气吞声,要勇于维护我们的权益。因为,这本来就是我们的权利。
【学一学】
当我们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首先会想到向父母或者老师求助,这是我们寻求救济的方式之一。除了向父母和老师求助以外,我们还有很多途径可以选择。我们可以通过申请申诉、行政复议、司法救济等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其中司法救济由于其中立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一直在权利的救济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司法救济就是当我们的权利被侵害时,可以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特定的司法机关寻求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简单地说就是打官司。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过协商、调解、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仍然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时,我们就应当通过司法救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三、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劳动改造执行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
【看一看】 冤枉人的安全门
小伟是小学六年级学生。周末,小伟去超市玩。从超市出来的时候,小伟手里什么都没有拿,但门口的自动报警器却发出了“呜呜”的叫声。于是,超市的保安就把小伟带到办公室询问,说:“你如果拿了超市里的东西没付钱,你就赶快交出来。”小伟说:“我没有偷东西。”保安见小伟不承认,就不让小伟回家,并让小伟脱光衣服搜身检查,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后来经调查,原来小伟的妈妈曾经在这个超市给他买了一双旅游鞋,当时因为超市的消磁器出现故障,没有消磁,所以小伟受到了冤枉。小伟的父母认为,超市的保安明知小伟是未成年人,在没有通知他们到场的情况下,将小伟带走,并进行强行搜身,侵害了小伟的人身权益。小伟父母作为监护人,将超市告到了法院。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经过认真调查和审理,最后判定超市公开向小伟道歉,并且向小伟支付精神损失费。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读一读】
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仅是在未成年人受到非法侵害时,在未成年人犯罪时也同样应当给予司法保护。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不同于成年人,我国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专案专办,在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下 篇 小学生安全教育篇
本篇主要介绍安全知识,主要包括了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校园事故,出游安全,饮食卫生,防火、防盗、防抢、防骗,拒绝网瘾、毒品,远离校园暴力,地震、洪水自救等知识。
第十一讲 交通法规时刻记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更应该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在交通日益繁忙,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遵守交通规则更是十分必要,这样才为我们前进的道路加上了护栏。遵守交通法规,我与安全同行。
【看一看】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小刚是三年级学生。一天,小刚放学回家正准备过马路时,恰好交通信号灯变成了红灯,禁止行人过马路。小刚见这会儿车辆并不多,心想赶紧跑过去吧,何必在这里等着浪费时间呢。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向对面跑去,交通义务管理员叫他,他也不听。突然一辆小轿车飞奔而来。小刚傻眼了,吓得动都不敢动。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汽车终于停下来了,距离小刚只有两米远。小刚惭愧地低下了头,真诚地跟司机叔叔和交管员道歉,表示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读一读】
小学生在路上行走时,要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司机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骑自行车的小学生,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正常。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车。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4.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可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第一讲交通法规时刻记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追逐、打闹。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记一记】 交通规则要记牢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追打闹。交通信号看分明,交规时刻记在心。不骑快车不抢道,专道骑车很重要。转弯慢行左右看,遇到情况靠边站。乘车坐稳手扶牢,身体不能出车窗,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第十二讲 校园踩踏要提防
学校是我们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由于小学生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弱,遇到集合或者紧急事件时,踩踏事故就是非常容易发生,应当重点预防。在平时的体育活动中,我们也应当量力而为,不做危险性较高的活动。
【看一看】 晨跑悲剧
育英小学组织全体学生晨跑。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合。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楼道电灯还未亮,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也未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小红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刚来到学校,教室在二楼,他们班的同学也都急着往楼上放书包。跑在前面摸黑下楼的学生与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娇小的学生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这幕校园悲剧的起因在于学校并未打开教学楼西边楼梯的铁栅栏门,也未打开楼道内的电灯,造成下楼晨跑的学生和进教室放书包的学生发生拥挤。小学生在发生拥挤时,不懂得采取防护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学一学】
如何避免发生踩踏事故?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去,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过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9.在人群骚动时,脚下要注意,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10.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读一读】
晚上8点20分,常德市某中心小学校园里突然停电,寂静的夜空响起两次长鸣哨声,该校精心策划组织的停电防踩踏事故模拟演练正式开始。
教学楼前、通往宿舍的主校道上应急灯齐亮,14个班级分布在四个楼层的720余名学生,在当堂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的组织下,按照预定的次序和路线有序地下楼,然后列队经主校道前往宿舍就寝。教学楼、宿舍楼、校道上的所有重点部位都有学校教师指挥、疏导和照明,班主任护送学生就寝后还一个铺位一个铺位的查到,从停电到学生全部安全就寝不到15分钟。该校在白天做课间操时也进行了防踩踏事故演练。
【看一看】 体育课上要小心
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在指导准备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其他同学自由活动。小刚和小明两人来到运动器械旁,看着高高的单杠,两人打赌看谁能爬上去。小明沿着单杠一边的立柱往上爬,好不容易爬到单杠上面,两手都是汗水。小明单腿跨过单杠,手一滑,从单杠上面摔下,造成右手骨折。
小明受伤的原因在于低估了爬上单杠的难度,高估了自己的体能,而且在单杠旁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这个事件中,学校也有一部分责任,体育老师在体育课上应当照顾同学们的安全,安排适合同学们年龄的体育活动,而不能简单地让同学们自由活动。
【学一学】
小学生在运动时应注意的事项:
1.做好准备:换胶底鞋,防滑并增加弹性。女生要摘掉发卡,或者把发卡换成皮筋、头绳等软的饰物。衣服兜里不要装坚硬物品,以免摔倒时被扎伤。同时要根据老师的要求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肌肉拉伤、扭伤。
2.遵守规则:运动时要听老师的安排,尤其是在进行器械运动时,要仔细听老师的讲解,掌握好要领再开始运动,不要自以为是地去做。投掷运动要听口令,不能乱扔乱投。3.态度认真:垫上运动要严肃一些,不能嘻嘻哈哈,动作不认真很有可能导致损伤,扭伤颈部、伤害脊柱或者大脑。
4.妥善处理:一旦受伤,不要急着起来,也不要乱搬乱**揉,否则会加重伤势。可以让校医来帮助处理伤势。等伤情好了以后再运动。
第十三讲 外出安全记心间
为了使同学们能学习到一些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增加同学们的阅历,学校会组织同学们集体外出活动。在外出集体活动中,同学们要注意自我保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看一看】 岂能逞强
暑假,学校组织学生们去游泳。同学们来到游泳馆,大部分同学都在浅水区跟教练学习游泳。小强学得比较快,感觉自己已经学会了,就一个人向深水区游去。由于一开始没有按照教练的要求做准备活动就下水,小强游了一会儿就感觉右腿抽筋,身体向下沉,他在水面上挣扎。这时救生员看到小强溺水,急忙跳下水将小强救起。
小强溺水,主要是因为刚开始学习游泳,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体能,就游向深水区,而且游泳前未按照教练的要求做好准备活动。
【学一学】
小学生学习游泳应注意的事项:
1.必须有游泳教练或会游泳的家长、老师给予保护,要有一个适合小学生特点的循序渐进的学习计划。
2.小学生在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如活动活动四肢,模仿一些游泳动作,用冷水擦身等,以便适应水的温度。学会看池内标志,以免误入深水区。
3.在水中的时间不宜过长,一旦感觉不舒服,就马上上岸,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4.选择在浅水区游泳,不易发生危险。浅水区水温较高,小学生容易适应。5.入水池前不宜吃东西,也不能在肚子饿的状态下游泳。可以在游泳半小时前吃点食物,做到不饿、不饱胀。
6.在大汗淋漓时不宜马上进入水池,应先用干毛巾擦干汗水,待毛孔收缩后再入水池中。
7.感冒痊愈后1~2周内不宜游泳,应观察是否有胸痛症状,怕因患感冒引起的心肌炎去游泳会产生意外。
【看一看】 乘车安全要记牢
光明小学组织学生们去野外踏青,一路上同学们说说笑笑都很开心。汽车窗外的山水、路边树上的小鸟和野果仿佛都是伸手可得的。李某不听老师上车前的教导,将手伸出车外采摘野果。他感觉差一点就能摘到了,就伸出了小半个身子。这时,汽车正在拐弯,前面有树杈伸出,正好刮在李某的身上。李某疼得尖叫起来,这才看见胳膊上被划破了两处,正在流血。
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汽车两边不时会有对面驶来的或者后面超上来的车辆快速通过,还会有伸出的树枝,将手和身体伸出车窗外容易对我们造成伤害。李某受伤就是因为不听老师的教导,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把手和身体伸出车窗外。
【学一学】 乘车时的注意事项:
1.乘车时,把头和手臂缩进窗内,不要向车外乱扔杂物,以免被窗外物体划伤或杂物伤及他人、污染环境。
2.乘坐小轿车,在前排应系好安全带,下车时应先确定后方没有汽车向前行驶,才能打开车门。
3.排队候车,不应为了争抢座位,在车没停稳的时候就扒门上车。上车后往里走,站在车门口容易被人挤下车。
4.乘地铁、火车,候车时要站在安全线内,避免发生危险。
5.在车上要抓稳扶手,避免在汽车启动和刹车时摔倒。在车内不能追逐打闹。
第十四讲 饮食卫生不能忘
一日三餐是每个人每天都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不注意饮食卫生,误食了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就会引起食物中毒。未成年人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健康成长。
【看一看】 “好吃”的食品
2010年5月3日晚8时许,小琪在广场上游玩时,在街边一小食品摊点上购买了5毛钱一袋的“香辣棒”和5毛钱一袋的“炸鸡排”小食品。小琪吃完一袋“香辣棒”后,于8时20分来到府前街一家超市内的书店看书。起初她感到有些头晕,接着视线开始模糊,继而出现了强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小琪急切地向超市服务员说出家中电话号码后,就失去了知觉,昏倒在超市门口。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同时又处在行为习惯发展培养的阶段,只有确立了正确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才能保证每天的学习和生活能够顺利进行,所以小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不挑食偏食,不随便吃三无(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饮品,预防食物中毒。
【学一学】
小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常识: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尽量不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2.在商店选购食品时,应注意有无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不食用无标签或非正规生产厂家出产的包装食品。
3.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喝生水,不随便吃野菜、野果。
4.不去卫生条件较差的马路摊位上买食品,尽量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果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
5.坚持一日三餐,做到有规律进食,不暴饮暴食,也不可随意就不吃饭,尽可能根据气候特点和个人身体状况合理安排饮食,特别要注意患病期间的饮食卫生。
【读一读】 食品安全真重要
食品安全真重要,病从口入危害大。良好习惯要养成,食品挑选切注意。三无食品莫食用,有害物质在其中。小摊小贩莫相信,卫生更是谈不上。过期食品切注意,吃了危害大又大。变质食品切分清,中毒几率高又高。油炸腌制要少吃,健康危害正面临。饮料冷饮要节制,损害牙齿的健康。
第十五讲 防火知识要学习
火灾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要安全隐患之一。一幕幕火灾事故令人触目惊心,在火灾死亡人员中,小学生占有很大比例。小学生在火灾中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发生火灾后,他们不知道如何逃脱,让火魔夺走了他们幼小的生命。小学生应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的方法,避免或减少在火灾中受到伤害。
【看一看】 火灾无情
小香是个很懂事听话的孩子,看到父母每天辛苦工作,总想为父母减轻负担。这天小香放学回家后,父母还没回来,可是她的肚子已经很饿了,于是就自己到厨房煮方便面吃。放上锅,拧开火之后,小香就到自己房间写作业去了,结果忘记了煮方便面的事情。等到她想起来出去查看的时候,发现厨房已经被浓烟笼罩,小香一下子就慌了神,吓得大哭起来。
幸好楼下有人看见冒烟,已经报了警,消防员叔叔赶到后,很快就把火扑灭了。得到消息赶回来的小香爸爸告诉消防人员,小香从小就很独立,他们也一直对她很放心,没想到这次会发生这样的意外。消防员叔叔对小香的爸爸进行了批评:“孩子毕竟还小,家长不能大意,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还是要让她知道。今天万一报警晚了些,整栋楼都有可能被殃及,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小香爸爸连忙点头,表示惭愧。
【学一学】 小学生防火小常识:
1.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3.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4.不能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5.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6.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7.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8.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小学生自救小常识:
1.睡觉时被烟呛醒,应迅速下床,俯身冲出房间。
2.如果整个房屋起火,要匍匐爬到门口,最好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烟火封门,千万别出去!应改走其他出口,并随手把通过的门窗关闭,以延缓火势向其他房间蔓延。
3.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避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延长时间。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4.千万不要趴在床下、桌下或钻到壁橱里躲藏。5.楼层高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从窗口往下跳。6.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坐电梯。
第十六讲 机智沉着防抢骗
小学生年纪比较小,对人和事的判断还不成熟,在复杂的社会中,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伤害。小学生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护自身的安全。
【看一看】 不翼而飞的伍拾元钱
明明和小海是同桌。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小海把妈妈给的50元零花钱放在文具盒里之后就出去活动了,明明在一旁正好看到。上课铃响了,小海回来后,翻开文具盒拿笔,一下子发现刚才放的50元钱不翼而飞了。他问明明,明明支支吾吾地说没看见。小海就报告给了老师。老师在课堂上公布了这件事情,坐在明明后排的轩轩说:“老师,我刚才看见明明翻小海的文具盒了„„”小海瞪着眼睛抢着说:“老师老师,我那50块钱上右下方缺了一个小角。”明明顿时脸红了,羞愧地把小海的钱拿了出来。
【学一学】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同学们平时一定要有保护财物,防止偷盗的安全意识,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1.注意“财不外露”,即不炫耀自己有钱或有贵重物品。
2.不把贵重物品带到学校。若不注意把贵重物品带到了学校,应立即寄存到班主任(或熟悉的老师)处保管。
3.不要带较多现金到学校。若是要上交的钱,到校后应立即交给班主任,不要在自己身上滞留。
4.晚自习后及节假日、双休日,一是要关锁好教室的门窗,二是不要把钱和比较精致的物品,如电子表、计算器、比较贵的钢笔等留在教室课桌的抽屉里。
【读一读】 小学生防盗小常识:
1.外出注意将门窗关严锁好;
2.单独一个人走路,遇到可疑人员,应向人多的地方走; 3.外出乘车时,要看管好自己的钱物。钱不要放在一个地方,分装较合适。
【看一看】 被骗的周清清
这天是放寒假的第三天,小学生周清清一个人在家写作业。“咚咚”,响起了敲门声。周清清非常警觉地问:“谁呀?”妈妈说要小心坏人,不能让任何陌生人进家,清清时刻牢记着。“修煤气的。”敲门人接着说:“煤气味闻到了吗?楼下的煤气管爆了,管道一直裂到你们家,必须赶快抢修,不然要发生爆炸。”来人说得十分紧急。清清想起妈妈和老师的话,煤气泄露是容易中毒死亡的。万一自己被毒死怎么办?这可不成,妈妈会很伤心的。清清透过防盗门往外一看,只见两个年轻人身着蓝色工作服,穿着和过去来检修煤气的工人师傅一模一样。清清认为,就是来修煤气的,不会有假。
于是,清清就打开了防盗门,让他们赶紧进来检修煤气管道。两个陌生人刚一进屋,意想不到的情况就发生了。他们一个反锁上防盗门,一个迅速捂住周清清的嘴,往他嘴里塞上毛巾,两个人将小清清捆得结结实实的,扔在沙发上。然后他们开始了大肆“掠夺”。
【学一学】
犯罪分子之所以喜欢诱骗小学生开门然后入室作案,是因为这样不仅减少了撬门、撬锁的麻烦,避免了室外作案容易被发觉和抓住弊端,而且作案收获也非常丰厚。入室作案会使受害小学生的精神受到较大刺激,有的小学生甚至在反抗时被杀害。那么,当你独自在家时,怎样自己保护好自己,让家长真正放心呢? 第一,自己一人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防止盗贼潜入。
第二,来访者提出问题时,你可以隔门与其对话;如果要帮助来人,可以将纸和笔递出去给他写,切不能开门让他进来。
第三,对自称是修煤气管道、修水表、修电表、修电话等的来人,可以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或者给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派出所等打个电话,问一下情况,一个电话就能防止上当受骗。第四,当有人说是爸爸妈妈的同事时,可以反问他爸爸妈妈的名字。第五,如果窃贼已经进屋,但没有发现你,你要迅速躲起来,伺机逃走和求救。无论什么情况,小学生都不要和坏人搏斗,以免伤及性命。
【读一读】
小学生外出防骗小常识:
1.同学们在与父母一起外出时不小心走散了,应该马上去找警察叔叔或保安叔叔。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给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求助。
3.记住自己家里的地址和爸爸妈妈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4.不要答应陌生人的邀请;不要随便乘坐陌生人的汽车。5.与同学一起外出不要拉开很大的距离,避免走失。6.放学后,要与同学结伴而行,尽早回家。
【看一看】 遇见坏人莫慌张
2008年4月24日晚上6点,湖南省长沙市某学校的一名男同学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回家。在路上,2名中学生模样的不良少年拦住他的去路,并用木棒威胁他,叫他赶紧交出身上所有的钱。男同学没办法,把身上仅有的20元给了他们。可是对方拿了钱之后还不满意,看中了他骑的那辆自行车。男同学不同意把自行车给他们,因为这是父母买给他的生日礼物。
那两个不良少年见他不同意,就要动手打他,他急中生智地对他们说:“这样吧,我爸妈要晚上6点半以后才能回家,你们先让我骑车回家,我到家后取200元钱给你们,7点钟的时候你们在书店门口等我,我把钱给你们。”
就这样,那两个人就让他回家取钱,他们去书店等。他到家后赶紧给父母打电话,说了自己被勒索的经过,然后父母报了警,民警赶到书店门口,将那两名勒索的学生抓获。在遇到类似的勒索事件时,同学们一定要像这名男同学一样沉着机智、冷静应对。
【学一学】
如何预防被歹徒抢劫勒索?
1.要和同学结伴上学、回家,尽量不要单独外出;
2.言谈举止一定要符合身份,不要过分张扬,避免引起不良少年的注意; 3.上学放学路上尽量走大道,不走偏僻小路;
4.穿着打扮要朴素,平时不穿名牌、不高档消费,不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家财富,以免被不良少年盯上。
【读一读】
如果在路上遇到被人抢劫、敲诈和勒索该怎么办?
1.要保持冷静,不要害怕,尽量说好话,说明自己没带钱,避免跟他们争吵。2.如果他们继续坚持要钱,就跟他们说回家取钱,趁机跑掉,并向你认识的人求助。
3.如果还不行,就拖住别的大人大声喊“救命”。
4.如果一个人遭挟持,不要反抗,不要“硬碰硬”,可以给钱,但要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千万不要拉住欲跑的持刀歹徒不放,这样容易造成歹徒持刀伤人。
第十七讲 拒绝网瘾好处多
网络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并且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学生也应当学习基础网络知识。但是,有些同学在接触网络后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学习成绩下降,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小学生应该自我约束,抵制诱惑,健康上网。
【看一看】 沉迷网络的小芳 小芳是一个好学生,学习成绩在班里一直在前五名。小芳的爸爸为了让小芳更好地学习,买了一台电脑,并在家里接通了网络。小芳的爸爸每天都在电脑上玩游戏,小芳渐渐地也受到影响。慢慢的,小芳学习的时间越来越少,在电脑前面玩游戏的时间越来越多,视力越来越差,身体抵抗力下降,经常生病。期中考试的时候,小芳的爸爸看到小芳的成绩下降十几名后大吃一惊。小芳的班主任李老师到小芳家做了一次家访,小芳的爸爸这才明白原来是玩电脑游戏让小芳的成绩一落千丈。小芳的学习成绩、视力和身体素质下降是由于每天长时间在网络上玩游戏,忽略了学习和锻炼身体,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严重地伤害了眼睛。小芳的爸爸没有起到正确的教育和监督作用,反而影响小芳也沉迷网络,也是原因之一。
【学一学】
我们应当如何防止沉迷网络?
1.每天要自觉控制使用电脑和上网的时间,每次在电脑前不要超过一小时。2.眼睛不要离屏幕太近,端正坐姿,每隔半小时应当休息一下,放松一下眼睛。
3.屏幕亮度设置不要太亮或太暗,少玩游戏,更不要沉迷其中。4.多与家人和同龄人接触,多参加集体户外活动,锻炼身体。
【看一看】 约会
十岁的小静喜欢旅游,也是个小“网虫”。她喜欢关注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和奇闻轶事。最近,她加入了一个旅游爱好者论坛,里面都是一些喜欢旅游的人在聊旅游的见闻。小静被一个网名叫做“风景如画”的人所说的见闻吸引,与“风景如画”越谈越投机,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风景如画”约小静见面,小静很高兴。但是,小静心里一直犹豫不决,去的话,担心对方是坏人,不去的话又怕失去一个谈得来的朋友。最后,小静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她请爸爸陪她一起去,并约好在博物馆门口见面。第二天,小静和爸爸提前十分钟赶到博物馆,等了很久也没见到“风景如画”的踪影。这时,小静看见表姐笑嘻嘻地正向自己走来,小静这才明白,表姐就是“风景如画”。原来,这是表姐为了增强小静在网上的自我保护意识,才和小静的妈妈联合导演了这场戏。小静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虽然喜欢上网,但是并没有被网上陌生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没有自己单独出来见网友。如果“风景如画”不是小静的表姐而是一个坏人,小静又没有请爸爸和她一起去的话,那么小静的处境就比较危险了。
【学一学】
网上交友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密码等信息。2.一般不要和网友会面。如果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并让家里长辈陪同。
3.对谈话低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第十八讲 毒品是个害人精
青少年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判别是非能力差,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青少年已成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做身心健康的新一代。
毒品是人类的大敌,世界的公害,染上它,小则家破人亡,大则祸国殃民。目前,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我们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提高防范意识,坚决不吸第一口,自觉接受禁毒教育;同时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毒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克服寻求刺激等不良心理和习惯,要创造一个远离毒品的生活空间,不要吸烟,不进舞厅、赌场、游戏厅,洁身自好。
【看一看】 吸毒的小华
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儿”。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儿”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也没心思上学了,甚至开始骗低年级同学的钱。
【学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读一读】
青少年如何远离毒品?
1.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珍视自己的生命,提高抵御毒品的能力。2.不要有过分强烈的好奇心,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尝试第一口。3.慎交朋友,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4.远离毒品场所,严防毒品侵害。
第十九讲 校园暴力要远离
学校是我们学习的主要场所,我们学习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要在学校度过。虽然在学校我们有老师的保护,比较安全,但是在我们身边偶尔也会发生校园暴力事件。面对校园暴力,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看一看】 踩脏的新裙子
星期五下午,红星小学的学生放学了。三年级的学生比较多,同学们挤在楼梯上都想赶快回家。下楼时,小敏不小心踩到了小萍的新裙子。小敏向小萍道歉,并主动提出给小萍洗裙子。小萍坚持要求小敏买一条新裙子赔给自己,小敏不同意,小萍就找了几个同学围住小敏,威胁要教训小敏。这时,一个老师看到这边发生的情况,走过来问明事情的经过,教育小萍她们这样做是不对的,避免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用校园暴力的方式解决同学间的矛盾是不对的,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当正确面对出现的问题,寻找适当的、理性的途径去解决。
【学一学】
我们应该如何抵制校园暴力?
1.从自身做起,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不崇拜暴力文化,形成正确的价值观。2.不参与校园暴力,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中的帮凶。3.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保持乐观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4.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面对校园暴力时,找机会逃跑,并大声呼救。如果不能逃跑,应双手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
6.在人身和财产受到双重威胁时,应当以人身安全为重。7.及时将自己的遭遇报告给家长、老师或者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读一读】
遭遇校园暴力应如何应对?
1.遭遇到校园暴力时,大胆沉着勇敢地面对。
2.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乱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纪律严厉地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迅速找到电话准备报警,或者大声呼喊求救。
3.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的途径和手段来解决问题。
第二十讲 灾难面前懂自救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都会因地震、洪水、台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国人民都需要学习自救自护知识,我们小学生也不例外。
【看一看】 地震来时莫惊慌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据民政部报告,截至2008年9月25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确认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失踪17923人。这次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大、影响最强烈的一次地震。在这次地震中,有很多同学遇难,但也涌现出了一批临危不乱,勇敢救助同学的小英雄。男生有9岁小林浩,15岁的雷楚年,16岁的唐富文;女生有10岁的董玉培,11岁的康洁,13岁何翠青。这些同学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次地震凸显了我国未成年人面对地震灾害时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的问题。加强青少年面对地震灾害时的自救自护教育,有助于青少年在面对地震灾害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提高自救逃生的成功率。
【学一学】 地震来时如何自救?
1.正在平房的教室上课,感到地震了,靠门口的可以跑出门外,坐在中间和后排座位的,可以躲到课桌下面,双手护住头部。
2.如果在公共场所,可以随机应变,就近躲到安全的地方,如墙角、桌柜下面等。
3.如果正走在街上,绝对不能跑进建筑物内避险,也不要在广告牌、高楼下停留。
4.如果家里住的是平房,要迅速钻到床下、桌下,同时用被褥、枕头、脸盆等护住头部。
5.发生地震时,如果正在自家住的楼房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最有效、最安全的地方是厕所、厨房,也可以躲在墙角。楼内最危险的地方是阳台和窗下。
【看一看】 洪水如猛兽
我国夏季雨水多的时候,容易造成城市内涝和局部洪水灾害。随着气候环境的恶化,我国大江大河在汛期经常超出警戒水位,虽然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仍然偶尔会发生洪灾。1998年夏天,我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大洪水的袭击,长江水系全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东北地区的松花江、嫩江流域也受到大洪灾的袭击。学会在洪水到来之前加强防范,在洪水到来之后采取最有效的逃生自救方法,是我们青少年必须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这些知识和技能有助于我们在面对洪灾时尽可能地挽回生命和财产损失。
【学一学】
如果我们的家园受到洪灾威胁,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1.将煤气阀门关紧,切断电源。
2.将食物、清洁饮水、必备药品、御寒衣物、救生用品(手电、绳索、哨子、镜子、充气床垫、火柴或打火机、鲜艳的床单或衣物等)准备好,随时转移到屋顶或其他高地去。
3.如果水不足以造成大的灾害,就要想方设法将水堵在门外:用沙袋装入砂子、泥或碎石将门槛外侧堵住,如果没有沙袋,也可以用地毯、毛毯塞进门的缝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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