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福利经费申请(精选12篇)
工会职工福利经费申请 第1篇
一般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会职工福利经费申请 第2篇
一、工会会员会费
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政策依据: 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年69号)。收缴比例:按会员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计算基数:企业:基本工资;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工勤:岗位+级别。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会会员会费全部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二、单位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
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政策依据:《工会法》、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全部职工”:各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60%,全国总工会5%、省总工会10%、市总工会5%、县市区总工会20%。收缴方式:工会委托地税部门代收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40%应上缴部分。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会会员福利
工会职工福利经费申请 第3篇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开支使用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另外,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做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需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才能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县以上各级工会机关除按照规定应该由政府开支的费用外,其他所有费用,均从基层工会按2%收缴的工会经费中约50%比例的上解经费中开支,其范围主要包括:职工活动费、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事业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县以上各级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为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承担的费用,诸如工会办公设施和职工活动阵地建设、县级以上工会干部的住房和离退休人员的待遇等费用,应该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不应挤占工会经费。
3、另关于生活补助的一些规定如《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
2、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相他相关支出。具体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福利);(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9)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3、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这两个科目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如何处理以前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以前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可以按规定比例提取在税前扣除,这时企业财务人员只要按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就可以,即使多提了,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再按计税工资的14%计算调整。2008年新税法实施后不再提取职工福利费,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在企业年底结账之际,试就新规定对企业影响作简要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结余额非常大。当年实际发生数小于结余数。这种情况可按实际发生数冲减结余的指标,即使当年发生数超过当年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也不调整。但不能再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扣除。假如2007年累计结余90万元,2008年实际发生40万元,当年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30万元,只能使用以前结余的90万元,虽然实际发生的40万元超过应提的30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累计结余还有50万元留在2009年继续使用。
二是结余数小于实际发生数。对不足部分可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扣除。当年实际发生额冲减结余额后,未超过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时,不作纳税调整。超过时,应就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假如2007年累计结余10万元,2008年实际发生60万元,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为50万元,冲减10万元后,当年允许扣除50万元,不作纳税调整。如果结余10万元,发生70万元,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为50万元,要调增应纳税额所得10万元.在计算使用2007年职工福利费结余时,要区分“纳税调整余额”和“会计余额”。即:按计税工资标准计算和会计操作会产生这两个余额。对福利费中形成的“纳税调整余额”不需要冲减,因为这部分是已缴过税的,相当于企业的税后利润。假如某企业2007年工资总额200万元,计提职工福利费28万元,允许税前扣除计税工资140万元,汇算纳税调整60万元,同时职工福利费调整8.4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结余13万元。对这个企业来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余额”是13万元,其中包括“纳税调整余额”8.4万元,这部分是已缴过税的,所以2008年只要将4.6万元调增后,就可以使用2008年的指标,而不是调增13万元后才可以使用2008年的指标。
如果企业“职工福利费”科目发生赤字,无论数额大小,都需要用自有资金(税后利润或盈余公积)解决,不能用2008年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冲减赤字。当然,对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如果不超过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可以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还规定:“企业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对结余的职工福利费必须用在职工福利方面,不能用来列支招待费、宣传费等。如果企业在清算时仍有职工福利费结余,应作为“清算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职工福利费不再提取,原有的“职工福利费”科目已改变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第二条规定: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项下的科目,所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核算,这样就需要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用来归集核算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有的企业在管理费项下设:“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这虽然不影响税收,但应该正确使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不同于原来的提取,原来按规定比例提取是不需要发票的,可现在发生福利费事项时,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是纳税人目前十分关注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原则,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合理性的解释:“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对具体事项具体对待。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税前扣除标准
街道工会职工福利发放自查报告 第4篇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查,我局始终严格规范公务员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工会职工福利经费申请 第5篇
根据现行国家财务准则、会计制度、税务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为规范福利费等费用使用范围、列支渠道,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物业、餐饮、车管分公司)。
二、费用列支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公司工资总额的14%,工会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其中0.8%上缴税务及市工会,1.2%教服集团联合工会留用);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此三项费用在各公司帐按实列支。根据集团目前情况,确定如下使用标准:
1、职工福利费使用标准,控制基数为2000元/人、年,集团下属单位副主管以上人员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其他人员允许按300元/人、年的标准列支成本(“派遣人员”参照执行)。审批程序根据财务制度规定。
2、职工工会经费列支标准一线员工见《苏大教服集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3、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列支(按实际发生额),列支范围详见《苏大教服集团员工培训制度》。
4、以上三类费用分科目核算,严格用于相关人员。
三、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单身职工房租)、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员工误餐费、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以及按地方文件规定可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四、职工福利费报销标准
1、集团下属单位副主管以上人员。独生子女医药费按男单女双原则,最高限额报销400元/年;独生子女奖励费40元/年、独生子女大病保险费50元/人、三八节慰问费(女职工)50元/人;六一节慰问费(14周岁以下儿童父母)50元/人;妇女用品60元/人年;员工防护用品100元/人*年、实物慰问300元/人年、旅游补贴500元/人年、直系亲属过世慰问200元/人次,职工住院慰问200元/人次,独生子女生育慰问300元等。以上凭合法票据按实报销。
2、其他人员。三八节慰问费(女职工);妇女用品费;员工防护用品费、实物慰问、旅游补贴等均按照上述标准50%控制使用。
五、审批权限规定
1、职工福利费报销审批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费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超出上述范围、标准的须先报告申请批准,后使用。
2、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旅游活动须先报告集团,批准后再实施。发票报销需经集团工会主席批准。
3、职工教育经费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批。
工会经费申请 第6篇
尊敬的领导:
根据新大校办字〔2008〕25号文件《关于举办第三十六届田径运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工会已组织我院教职工参加运动会,现需申请经费200元作为教工运动员的后勤保障经费,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工会经费申请 第7篇
请
尊敬上级领导:
一个学期即将结束,为缓解教师的工作压力,让教师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换一种心情,学校决定支持工会在12月11日进行一次工会活动,活动本着节约出发。经工会对本次活动精心预算,预计经费六仟五百元整,因工会经费有限,学校同意从,******帮扶我校的课桌椅维修、图书添置经费中,转: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给予经费补助,特此申请,望上级领导批准为谢!
单位
工会经费申请报告 第8篇
为了丰富我局干部职工的专业文明生活,促进机关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干事守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局工会拟于国庆及中秋两节前举行游园活动。
经初步测算,共需经费3万元整,为便于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特申请给予经费贴补3万元整。
妥否,请批示!
工会经费申请报告 第9篇
教育工会:
为切实保障教职工权益,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落实组织的关怀政策。
1、我校拟于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
2、2013年元旦、春节工会拟对部分退休教师、困难教师、优秀教师及困难学生进行慰问;
3、学校工会日常开支等。以上几个项目预计需人民币叁万元整。
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上项目开展并从学校经费中下拨。特拟此报告。
恳请批准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示例二
ХХ工会:
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团结和组织职工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申请在近一段时间内建立基层工会组织。
请审批。
ХХ企业工会筹备组(代章)
年 月 日
示例三
*****工会:
~~~~~~年是贯彻落实~~~~~~~~精神之年,迎接~~~~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年XXX局工会工作要开展系列文体活动,因经费有限,望XXX工会考虑分局实际困难将XXXX工会经费给予解决为盼!
妥否,请予以批示!
申请部门:
工会活动经费申请 第10篇
板栗镇教育工会:
为了舒缓全校教职工的工作压力,增强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提高我校教职工的协作能力,促进同事之间相互交流,我校决定12月17号下午3点半在学校举行教职工茶话会。这次活动购物:
品名 单价(元)数量(市斤)总价(元)苹果 5 30 150 卤花生 10 20 200 瓜子 5 15包 75 饼干 12 10 120 营养快线 5 11 55 合计 600 申请活动经费600元,大写(陆佰元整),希望批准!
中坝小学工会小组 2015-12-14
工会经费申请报告 第11篇
~~~~~~年是贯彻落实~~~~~~~~精神之年,迎接~~~~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X五”(行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年XXX局工会工作要开展系列文体活动,因经费有限,望XXX工会考虑分局实际困难将XXXX工会经费给予解决为盼!
妥否,请予以批示!
申请部门:
春节工会经费申请批复 第12篇
**工会委员会:
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落实组织的关怀政策,你会申请的对工会的补助经费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从单位经费中拨付1万元,所拨经费用于工会正常活动,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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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编我的长安丢了整理的文章工会职工福利经费申请12篇(全文)分享结束了,希望给你学习生活工作带来帮助。